【www.chuban323.com--通知】
各支部: 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上半年党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纳党费标准 1. 副主任科员以上人员:按照实际核算的党费收取。 2. 局中层以上人员:xx元/月 3. 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xx元/月 4. 事业人员:xx元/月 5. 退休人员:xx元/月 6. 合同制人员:xx元/月 二、有关要求 1.各支部请于6月xx日前完成党费收缴工作,携党费和明细到局组织人事科换取收据。 2. 预备党员从党支部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特此通知2019年党费收缴通知 党费收缴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