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历史 > 正文

撰写教育类公文或者论文的素材精选

【www.chuban323.com--历史】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增加财政投入支持发展学前教育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1年8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增加财政投入支持发展学前教育。
会议决定,在近两年山东省潍坊市、吉林省松原市、陕西省宝鸡市进行试点的基础上,再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国部分地市开展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一)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并设置正高级职称。职称系列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二)按照注重师德素养、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和一线实践经历的要求,完善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国家制定基本评价标准,各地区制定具体评价标准。对特别优秀的教师制定相应的破格评审条件。(三)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健全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全面推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四)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有效衔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内进行,岗位出现空缺时教师可以跨校评聘。新的职称制度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工读学校等。
会议决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联合成立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强调,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鼓励更多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从事中小学教育的重要举措。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认真制定试点方案,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为加快解决学前教育资源短缺、投入不足、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切实缓解入园难、入园贵的矛盾,会议决定,按照地方为主、中央奖补的原则,进一步增加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安排500亿元,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一)支持中西部农村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包括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依托有富余校舍资源的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按照一定条件招聘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二)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多形式举办幼儿园。中央财政安排“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支持发展普惠性、低收费民办幼儿园。对地方扶持多渠道举办普惠性、低收费幼儿园和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等,中央财政根据工作实绩给予奖补。(三)从2011年起,将中西部地区农村幼儿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四)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由地方结合实际先行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入园给予资助。中央财政根据各地工作情况给予奖补。会议强调,地方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要加大投入力度,制定优惠政策,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会议要求,加快发展学前教育要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坚持因地制宜、勤俭节约,坚决杜绝不顾条件大干快上、搞豪华建设,坚决防止资源浪费和产生新的债务;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不断提高办园和保教质量。(来源:教育部网站)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
2011年6月29日,为促进教育优先发展,国务院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是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公共财政保障的重点。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坚持优先发展教育,高度重视增加财政教育投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政策措施。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财政教育投入持续大幅增长。当前,我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
新形势下继续增加财政教育投入,实现4%目标,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科学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迫切需要;是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一项紧迫任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切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领会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按期实现4%目标,资金投入量大,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提高公共财政支出中教育支出所占比重。中央财政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转移支付力度,同时增加本级教育支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按照《教育规划纲要》要求,根据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统筹规划,落实责任,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
二、落实法定增长要求,切实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
(一)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年初安排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时,积极采取措施,调整支出结构,努力增加教育经费预算,保证财政教育支出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对预算执行中超收部分,也要按照上述原则优先安排教育拨款,确保全年预算执行结果达到法定增长的要求。
(二)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新增财力要着力向教育倾斜,优先保障教育支出。各地区要切实做到2011年、2012年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都有明显提高。
(三)提高预算内基建投资用于教育的比重。要把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作为公共投资的重点。在编制基建投资计划、实施基建投资项目时,充分考虑教育的实际需求,确保用于教育的预算内基建投资明显增加,不断健全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长效保障机制。
三、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多方筹集财政性教育经费
(一)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制度。国务院决定,从2010年12月1日起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教育费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3%征收。
(二)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的要求,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2%征收。
(三)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进一步调整土地出让收益的使用方向。从2011年1月1日起,各地区要从当年以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方式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中,按照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后余额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各地区要加强收入征管,依法足额征收,不得随意减免。落实上述政策增加的收入,要按规定全部用于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发展,同时,不得因此而减少其他应由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
四、合理安排使用财政教育经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在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同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进一步突出重点、优化结构、加强管理,推动教育改革创新,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一)合理安排使用财政教育经费。一是积极支持实施重大项目。坚持顶层设计、总体规划、政策先行、机制创新的基本原则,着力解决教育发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符合《教育规划纲要》总体目标、关系教育改革发展全局的项目,做好统筹规划和宏观指导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教育规划纲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实施好相关重大项目。二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教育经费安排要坚持以人为本,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教育问题,切实减轻人民群众教育负担,使人民群众能够共享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和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大力支持基本普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强职业教育能力建设、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等重点任务。三是优化教育投入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要统筹城乡、区域之间教育协调发展,重点向农村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调整优化各教育阶段的经费投入结构,合理安排日常运转经费与专项经费。
(二)全面推进教育经费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一是要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严格执行国家财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管理的规章制度。二是要强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推进预算公开。三是要明确管理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教育事权划分,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中负有主体责任,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经费管理水平。四是要加强财务监督和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督制度,强化重大项目经费的全过程审计,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五是要加强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着力做好教育基础数据的收集、分析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完善教育经费支出标准,健全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制度,规范学校经济行为,防范学校财务风险。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本地区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相关工作。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各级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加大各省(区、市)对下转移支付力度。要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强化省级财政教育支出的统筹责任,防止支出责任过度下移。省级人民政府要根据财力分布状况和支出责任划分,加大对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三)加强监测分析。各地区要加强对落实教育投入法定增长、提高财政教育支出比重、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各项政策的监测分析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政策执行中的相关问题。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分析评价指标,对各省(区、市)财政教育投入状况作出评价分析,适时将分析结果报告国务院,并作为中央财政安排转移支付的重要依据。(来源:教育部网站)
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开展新学年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学之际组织开展教育收费检查。
通知指出,今年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所)、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重点检查2010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专项检查从9月1日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
通知明确,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中职教育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收学费政策落实情况;免除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落实情况;义务教育阶段继续收取与录取学生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用的;举办与招生入学挂钩的乱收费行为;未达到民办学校要求的改制学校,以民办学校名义乱收费的行为;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情况;幼儿园(所)收费政策执行情况;高等学校招生乱收费的行为;高等学校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名,向安排财政拨款研究生收取学费的行为;未经批准,擅自缩减研究生计划内招生数,以招收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名义多收费的行为;继续收取各类证卡工本费(初次办理)、押金、保证金的行为;高等学校未经法定程序审批,以中外合作办学、示范性软件学院等名义乱收费的行为;冒用学历教育名义在录取体制外违规招生并收费的行为;成人教育及自学考试超标准及自立项目乱收费的行为;民办高校(包括独立学院)学历教育未按照所在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的行为;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或班委会等形式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的行为等。(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教育规划纲要颁布一周年贯彻落实工作开局良好
2010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颁布了教育规划纲要。一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经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贯彻落实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
【亮点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全面启动
425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均制定实施方案
为了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本届政府启动实施的10项改革试点,经过系统设计、统筹规划,经各地各校申报、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专家评审,按照试点先行、动态调整的原则,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425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试点项目针对制约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以培养模式、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改革为重点,实行专项改革、重点领域综合改革和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从国家、地方和学校三个层面系统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目前,所有项目都制定了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目标、改革措施、配套政策以及保障条件,正在积极推进。
【亮点二】教育发展重大项目有序推进
10个重大项目细化为37个子项目,已启动实施32个
教育规划纲要以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重点,提出组织实施十大发展项目。今年3月,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出台了《关于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组织实施重大项目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近3年发展项目的目标任务、建设重点和工作要求。经过充分论证,已将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10个重大项目细化为37个子项目,其中延续项目20个、新设项目17个,逐项明确了建设范围、建设内容和资金需求。截至目前,已启动实施32个,剩余5个项目,2个今年秋季开始实施,3个力争今年内启动。

【亮点三】落实4%目标的政策密集出台
土地出让收益中按10%的比例提取教育资金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到2012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后,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国家出台了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制度等7项政策文件。2011年6月8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加大教育财政投入的若干重大政策。6月2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7月6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教育投入和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从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合理安排使用经费、加强经费管理等方面,对确保实现4%目标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并决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在加大投入的同时,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亮点四】素质教育深入推进
积极落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的具体措施
为了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启动了“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课程”工作,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建设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和校外活动场所,推动社会资源向中小学开放。成立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家工作委员会,组织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修订和审议工作。加快推进教育质量标准研究和制定工作,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监管监测。积极落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的具体措施,从提高教学效率、保证学生休息时间、缓解学生考试升学和择校压力、开展学生心理疏导等方面综合治理,努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推进督学责任区建设,督促引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深入开展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大力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亮点五】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实施
“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试点”项目今年投入15亿元
国务院于2010年11月出台《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要求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切实抓紧抓好,并提出了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10条举措。启动实施了“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试点”项目,2010年中央预算内资金投入5亿元,2011年增加到15亿元。各地均按国家要求编制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确定了当地未来三年学前教育发展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安排了项目和资金。目前,国家正在研究制定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具体政策,拟由中央财政安排一定规模的资金,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亮点六】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机制不断完善
明确各省份基本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深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免除了1.3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教科书费,免除了3000多万农村寄宿制学生住宿费,补助了中西部1228万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免除了2800万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学杂费,一些省份同时免除了教科书费,惠及2234万学生。目前,正在研究起草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的工作方案,准备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国约有1167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比上年增长12.7%。建立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协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新机制,教育部与北京等27个省份签署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明确了各省份基本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全面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2010年,中央安排资金100亿元,扎实推进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安排资金83亿元,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安排资金20亿元,继续组织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
【亮点七】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日益加强
组建43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400多个行业性职教集团
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后,加强了职业教育制度建设,针对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专业设置、学籍管理等先后制定出台9项指导性文件。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建立教育与产业对话协作机制。2010年,教育部组织15个行业、139家企业和166所职业学校签订实质性校企合作协议,组建了43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立400多个行业性职教集团。推进专业设置对接产业发展,修订了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继续组织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等工程项目。启动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统筹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亮点八】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措施逐步落实
拓宽专业口径,621种本科专业调整为443种
优化调整专业和人才培养结构,修订了《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增加了艺术学门类,增设了一些国家急需的学科。组织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把原来的621种本科专业调整为443种,拓宽了专业口径。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落实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2010年,配合国家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在140多所高校增设了25种新专业。加快推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改革学校授权审核办法,扩大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规模,2011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占硕士生招生比例达到30%。加大国家投入,启动实施新一轮“985工程”建设,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围绕探索多元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启动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扎实推进面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启动试点学院改革,探索以培养创新人才为核心、以学院为基本单位的综合性改革。目前,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意见,整体设计提升创新能力计划。
【亮点九】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高
去年中央财政用于“特岗教师”经费达30.5亿元,招聘教师60898名
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2010年中央财政用于“特岗计划”经费达30.5亿元,招聘教师60898人。积极落实首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10597名毕业生中,90%以上到中西部地区中小学校任教。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绩效工资,覆盖在职人员1051万人,退休人员382万人。以“国培计划”为抓手全面加强教师培训工作,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经费5.5亿元启动实施“国培计划”,培训中小学教师115万人,其中,农村教师110万人。制定了《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的意见》,提出了对全国1000多万中小学教师,每5年接受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目标。健全教师管理制度,推进“国标、省考、县聘、校用”中小学教师职业准入和管理制度,筹备开展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农村边远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试点项目,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亿元,2011年增加到15亿元。
【亮点十】人民群众受教育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
国家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拟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
出台了一系列新的资助政策和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提高了资助标准,从2010年秋季起,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天提高1元,年生均补助标准小学达到750元、初中达到1000元;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从原来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3000元。扩大了资助范围,从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范围从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扩大到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学生由2009年的400万增加至440万,占在校生总数的20%。设立了新资助项目,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开始建立,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惠及480万名学生,资助面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正在研究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拟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加大对民族教育支持力度,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新疆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意见》,协调落实中央新增专项资金123亿元,对口支援省市教育援疆试点项目资金7.2亿元。对口支援西藏及四省藏区教育工作进展良好,落实2010年新增中央专项资金51亿元、地方专项资金及社会捐赠54亿元。
关心支持特殊教育,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29亿元,支持中西部地区新建和改建特殊教育学校。(来源:教育部网站)

 

国内实践

 


陕西省:率先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
2011年9月1日,陕西省开始实施学前一年教育免收保教费。在当天举行的省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政策的出台,陕西是全国第一家。
免除学前一年幼儿(学前班、幼儿园大班)保教费的新政,对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免收保教费,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予以减免。按每生每年700元测算,省财政按需求总量的80%设立奖补资金,资金分配与市县人均财力、在园人数、毛入园率挂钩。
同时,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残疾幼儿、孤儿补助生活费,每生每天3元,所需资金50%由省财政承担。免除烈士子女、残疾儿童和孤儿的保教费。着力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园。
据了解,今年8月初,省财政下达今年省级专项补助10687.41万元,免除33.66万名幼儿保教费,使6.73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得到了生活补助。
为确保学前教育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陕西省制定了一系列指导意见和规范标准,要求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舍主要用于举办幼儿园,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兴办幼儿园。同时,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村集体或个人举办幼儿园。今年,全省规划建设幼儿园441所,任务全部分解到县,计划明年春季开学投入使用。
关于幼儿教师资格标准,陕西省将通过“省考县选”公开招聘具有教师资格的大专以上毕业生,经专业培训充实到幼儿教师队伍。今年培训幼儿教师5000名,省级培训骨干教师800名、园长200名,保障幼儿教师在进修培训、评选先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社会保险等方面与当地中小学教师具有同等地位。
陕西省对学前教育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开展理顺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改革试点,加强对新建幼儿园的审批,规范办园行为、收费行为。遵循幼儿成长与学前教育规律,科学保教,纠正和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建立公办与民办幼儿园对口支援制度、公办教师到民办园任教服务制度,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在生源分散、交通不便地区,组建走教队伍,定期送教上门,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整体质量。
今年省、市、县政府建立了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省委、省政府把学前教育纳入市级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分季度督办。省教育厅与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在今年3月和5月,连续两次开展调研督查,有力推动了工作进展。(来源:陕西省信息中心)
福建省:将组织实施十大教育改革试点任务
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福建省将组织实施十大教育改革试点任务。
推进素质教育改革试点。通过组织实施65个项目,探索建立减轻中小学学生课业负担的有效机制;建立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估体系;推进高中办学模式多样化试验,建立高中特色课程体系,探索弹性学制等人才培养模式;探索综合推进素质教育改革方案。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通过组织实施18个项目,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师资配备、教学质量基本均衡,有效解决“择校”和“大班额”问题。2015年,形成健全完善的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全面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试点。通过组织实施73个项目,探索构建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教育教学新模式。
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通过组织实施9大类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创新具有福建特色的职业教育发展方式。
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通过探索建立利用社会捐赠财产举办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制度,探索建立政府资助和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制度,探索建立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制度。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在中考中招方面,探索多样化招生方式;健全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完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在高考高招方面,按照不同类型人才培养要求,探索普通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不同招生考试办法,建立适合福建省有利于专门人才、创新人才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选拔机制。
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在培养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产学研用联合培养创新人才、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等方面形成一批新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材。
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推动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推动高校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完善现代大学治理结构,健全学术委员会组织结构,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构建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努力建立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学校自主办学的多元合作管理模式。
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着力构建科学规范的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制度,优化配置教师资源,提升义务教育水平和质量。
闽台高校教育交流与合作试点。在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设立两岸教育合作实验园区,建立两岸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基地、两岸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探索推动闽台高校学生互招、学历学分互认、师资互聘的新办法。(来源:福建省信息中心)
云南省:明确目标创新举措 推进教育现代化
2011年5月,云南省教育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部署实施《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推进云南省教育现代化,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强调,推进云南省教育现代化,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科教兴滇和人才强省战略为抓手,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遵循教育规律、力争跨越发展,加快建设符合云南省情的现代教育体系,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强大的人力资源保障。他要求,要切实转变观念,深刻认识教育对云南的发展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牢固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理念;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水平;要扎实推进现代教育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创新发展继续教育,着力发展民族教育,重视和支持特殊教育,努力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发展;要着力提升教师素质,高度重视师德建设,着力提高教师业务水平,突出抓好边远民族贫困地区和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更加重视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要强化经费保障,不断加大政府投入,努力拓宽社会投入渠道,加快健全资助政策体系,加强教育经费管理,着力改善教育发展条件;要深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校舍标准化建设,加紧改善学校设备条件,不断提高学校设施水平;要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人才培养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大力推进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教育对内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增强教育发展的动力和活力;狠抓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自身管理,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改革发展,真正形成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强大合力,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来源:云南省信息中心)

贵州省:出台新政促进民办教育大发展
2011年8月1日,贵州省出台《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大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十二五”期间贵州省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扶持力度,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民办教育办学质量、扩大办学规模,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协调发展的格局。《意见》从资金投入和政策措施上,规定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享受多项同等待遇,落实教育用地、税收优惠等政策,建立健全收费机制、社会保障制度、公民办教师合理流动制度,促进公民办教育的协调发展。《意见》规定,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享受多项同等待遇。县级政府应向辖区内受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拨付生均教育经费,拨付标准与当地同级同类公办学校一致。在实施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中职学生资助等项目时,民办学校享有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对民办学校教育、教学涉及的城市建设规费、资产过户费等行政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政策待遇。民办学校的供水、供气、供电等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
就民办教育用地难、税收优惠政策不到位、投资融资难、教师待遇不能解决等多年来的发展瓶颈,《意见》提出了相应举措。
民办教育属公益性事业,民办学校用地享受公办学校同等待遇。对新建、改扩建民办学校用地,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按照行政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但不得擅自改作其他用途。民办学校愿意以出让方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县级以上政府可优先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民办学校举办的学历教育按规定取得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伙食费、考试报名费收入免征营业税;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民办学校自用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公民个人和社会组织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进行的公益捐赠,且捐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所规定范围,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企业和单位捐赠额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对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民办教育的信贷支持力度,面向民办学校开展非教育设施抵押贷款、收费权质抵押贷、担保公司担保贷款,用于扩大和改善办学条件。民办教育举办者可依法利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和其他有效资产作为办学出资,多渠道引进和扩大办学资金来源。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民办学校教师及教辅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政策,民办学校教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金标准按月足额发放。其中,举办学历教育(含幼儿园)的民办学校教师同时符合有关条件的,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批准,可享受同类公办教师退休待遇。退休后基本养老金与同类公办学校退休教师工资的差额部分由同级财政补助,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放。
建立健全公民办学校教师合理流动制度。民办学校教师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录(聘)用,符合规定条件的,工龄连续计算。公办学校教师自愿应聘到民办学校任教,经所在单位批准同意,并一直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其原有教职工身份保持不变,在民办学校工作期间,其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改由民办学校按所在地公办教师的标准缴纳。其工资由聘用学校解决,原档案工资作为调资、晋级、计算退休费用的依据,退休后回原学校享受同类退休教师待遇。(来源:贵州省信息中心)


国外经验

 

发达国家教育公平问题和对策
一、发达国家教育公平问题表征
(一)微观层面:处境不利个体的教育不公平问题
从微观个体层面来看,当前发达国家的教育不公平主要表现为少数民族、贫困儿童、残障儿童、女童等处境不利个体教育的不公平。对此,我们可以从入学机会不均等的“显性”不公平与教育过程、教育结果不平等的“隐性”不公平两方面加以分析:从教育阶段来看,发达国家入学机会不均等问题主要表现为中学后教育机会特别是高等教育机会的不均等。事实表明,发达国家中来自高社会经济阶层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远远高于来自低社会经济阶层的学生。从教育对象来看,主要是少数民族、特殊儿童、女童等弱势群体入学机会的不均等。
发达国家对教育公平的理解不仅限于入学机会的均等,而且强调保证每个学生都有获得学习成功的机会。而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隐性的不公平已成为发达国家实现教育公平的症结所在。
(二)中观层面:薄弱学校的存在
从学校层面来看,校际发展不平衡与仍有一定数量的薄弱学校存在,是发达国家当前教育不公平问题的主要表现。
20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部分州开始制订本州中小学学生成绩等方面的标准。1994年通过的《美国教育改革法》,要求各州到2000-2001学年都要建立起教育内容和学生成绩标准以及与此一致的评估、奖惩机制。2001年1月,布什总统签署《不让一个孩子掉队》,要求到2004-2005学年,美国公立中小学所有3-8年级学生都必须接受各州政府举办的阅读和数学统考,所有学校都必须在12年内使阅读和数学达标的学生比例达到100%,各州均要建立针对本州教育机构和薄弱学校的扶助和改进机制等。在这场基于标准的改革中出现了很多薄弱学校,各州对薄弱学校的名称、鉴定标准以及扶助并不完全相同,但在鉴定标准方面,一般包括学生的州统考成绩以及学校的入学率、退学率、年度改进情况等指标。
英、法等国也有大量薄弱学校存在,其共同特征是低成就的学生、令人失望的教学质量和低效的领导。这些学校一般分布在教育资源有限、设备和供应不足、师资力量薄弱甚至严重短缺的地区。
(三)宏观层面:城乡、区域教育的不均衡
从宏观社会层面来看,发达国家当前的教育不公平问题可以归纳为城乡、区域之间教育的不平等两个方面。首先,城乡教育差异显著。美国农村地区公立学校教育质量长期处于低谷。法国、德国等由于经济增长迟缓、人口居住分散和政府顾及不足,致使农村社区贫困严重、财税资源匮乏,教育规模偏小,教育人力短缺,教育发展严重滞后。其次,区域教育发展不均衡。德国东部和西部地区教育发展状况存在巨大差距,东部地区在师资水平、生源质量以及学校管理等方面都远远落后于西部地区。在美国,由于各中小学所在的学区经济差异,各州之间、各州内部以及学区内部的不同学校之间都存在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均衡问题。
由此可见,发达国家在入学机会均等层面的显性差异并不显著,而主要问题还是聚焦在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不平等的隐性层面。同时,各国也有大量的薄弱学校存在,城乡、区域间都存在教育不均衡的问题。
二、发达国家实施教育公平的对策
(一)保证个体公平的“预防+补偿”策略
1.政府主导
国家政府层面的策略和行动在实现教育公平发展中起着主导作用。发达国家政府通过政策立法和拨款资助大力开发补偿教育计划。首先,发达国家针对处境不利群体建立了相应的法律机制。英国政府近年来为处境不利儿童提供教育、培训和全方位服务。针对逃学、辍学问题,美国政府要求各州、学区、社团或学校通过制定和实施补偿性服务方案、替代教育方案以及综合性中途辍学预防方案等,促进学生学习,预防辍学。法国政府计划实施“胡萝卜加大棒”政策,对那些屡屡逃课或表现不良的学生的家长实施一定的惩罚。其次,各国政府对处境不利群体进行的拨款资助也是政府推进教育公平发展的重要保证。例如针对英语能力欠缺的学生,美国各州政府设置了双语教育专用资金。
2.学校改革
作为学校改革者自身,致力于改革探索各种教与学的新方法,可以补偿处境不利儿童赖以成长的环境及其自身能力的不足。学校通过教学方法、内容和组织的改革,来为处境不利的学生在学校教育过程中提供更多学业成功的机会。同时,为促进学生学业保持和完成,一些学校在教师、课程内容、教学方式等方面采取了相应的策略。英国在推进校际公平的举措中,关注向教师传播关于公平的知识和意识,并且重视加强弱势群体教师的聘任。美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国,注重在课程尤其是通识教育课程中吸纳女性研究、民族和社会阶层研究、人权和民主研究等,以期增强学生的公平意识,减少偏见。总之,通过这些策略,学校要保证全体学生具备必要的知识、能力和生存态度。
3.社会支持
发达国家对处境不利群体实施补偿教育是在政府主导、学校改革和社会支持“三管齐下”展开的。其中政府教育立法对学校改革和社会各界的参与起着指导作用,学校自身的行动是处境不利群体实现教育公平的核心环节,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是教育公平的必要保障。而且,从发达国家实施的补偿教育具体策略来看,现行的补偿教育更多是集中在预防阶段。
(二)实现校际公平的薄弱学校改造策略
1.重构与接管模式
美国改造薄弱学校的典型策略大致可以归为重构和接管两大模式。重构模式需要大量、持续不断的资源、技术、知识和领导能力的支持。接管模式的主要形式有州管理、州和地区合作管理、第三当事人管理等。这些程度不同的形式一般由州一级授权,但总体来看,对所接管学校的日常管理是指派给理事会、责任人、私人公司等其它实体的。到2002年,美国有24个州允许采用接管的方式,并且有18个州已经采用了这种模式。
2.社区共建模式
发达国家改造薄弱学校的基本理念是:注重薄弱学校的特色,引入社会力量重建薄弱学校。这种改造活动一方面呈现出市场化特征,另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是各国的政府行为。因此,发达国家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反映出教育领域的市场调节机制的使用与国家宏观调控相结合的特征。
(三)推进城乡区域教育公平的综合策略
首先,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各国都立足农村社区的发展需求,全面统整农村社区和学校资源;开发和运用信息技术,密切学校与社区的联系。在这方面最卓有成效的是美国政府推出的“农村教育成就项目”(REAP)。“农村教育成就项目”旨在通过对州和学区的差别性专项教育经费资助,促使州和学区对学生学业结果更强的绩效责任,帮助拨款不利的农村学区更有效地获得和使用联邦教育资金,改善农村学区的教育教学环境,保障所有学生达到所规定的学业成绩标准。项目资金主要投向学习成绩不佳的不利儿童、培训以及招聘合格的教师和校长、加强移民儿童的语言教学等方面。其次,在推进区域间教育公平发展方面,英、法等国纷纷实施“教育优先区”(Education Priority Area)计划。对被确定为“教育优先区”的社区,政府将在经费、师资、设备等方面给予特别支持。一旦达到规定的标准,“教育优先区”即被取消。(作者:乐先莲来源:中经网)

观点精粹

 


袁贵仁:努力攻克教育改革发展八大难题
一、破解“入园难”抓住四关键
首先是资源。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要以启动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通过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多种形式办园,增加城镇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同时,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去年国家已投入5亿元在中西部10个省区启动“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试点。
二是教师。从来源上,要办好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和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建设一批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探索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学前教育专科学历教师培养模式,将义务教育阶段富余教师经选拔培训合格后转为幼儿教师。在培训方面,三年内要对1万名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国家级培训,各地五年内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专业培训。在待遇方面,要完善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保障办法、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机制和社会保障政策。
三是投入。学前教育不是义务教育,需要建立健全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和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
四是管理。要规范办园,分类治理,督促整改,妥善解决目前存在的无证办园问题,严防事故发生。出台《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制定学前教育收费管理办法。
二、减负要“旗帜鲜明”但不能概念化
必须明确减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政府及教育部门要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要调整教材内容,科学设计课程难度。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不得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今年要研究制定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指导意见,发布新修订的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全面启动义务教育阶段教材修订并计划于2012年秋季使用。
学校除了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不得增加课时和难度外,还要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减少作业量,严格控制考试次数,不得将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广大家长也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但减负不能概念化,不是放任自流,而是要给学生留下更多了解社会、思考和动手的时间,去学习探讨感兴趣的东西。
三、把差学校变好 缩小校际差距
“择校热”的解决之道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也就是要加强薄弱学校建设,把差学校变好,缩小校际差距。今年将制定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意见,出台督查、考核和评估办法,教育部将与各省(区、市)以备忘录形式,确定各自任务,督促各地落实均衡发展责任。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行县域内教师合理交流。制定并执行把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初中的政策。通过学区化管理、集团化办学、结对帮扶等模式,发挥优质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要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一方面要根据城镇化进程、新农村建设和人口流动状况,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另一方面要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继续向农村倾斜。
还要切实落实“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和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鼓励和支持各地研究制定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同时,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
四、发展职业教育关键在提高吸引力
今后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和顶岗实习,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完善就业准入制度。
目前我国20%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今后还要进一步扩大免学费范围,完善相关资助政策。要扩大、畅通职业教育毕业生继续深造的途径和渠道,使学生深造有机会、发展有空间、进步有盼头。还要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加大对技能型人才特别是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推动全社会形成行行出状元的良好氛围。
五、高考改革要解决“考什么、怎么考”
确立全国统一高考制度,经过多年探索,我国高考制度不断得到完善。目前,大家已经形成了一个共识,就是高考制度可能不是最好的制度,但是最可行的制度,因此必须坚持。而且,高考与素质教育并不矛盾。推进素质教育不是要不要考的问题,而是要解决考什么、怎么考的问题。我们要通过改革,探索考试内容、考试形式与素质教育要求有机结合。
今年将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考试招生改革方案,指导改革有序推进。具体步骤是:一要完善多渠道升学途径,探索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逐步改变“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状况。二要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高校招生选拔录取提供依据。对不同类型的学生,采取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等多种录取方式。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试的办法,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三要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完善国家考试科目试题库。逐步实施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以不同标准选拔不同人才,解决高考与素质教育的衔接问题。还要完善高校招生名额分配方式,进一步清理规范升学加分政策,建立健全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和诚信体系,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正,过程公开。
六、鼓励各类高校各安其位、各尽其能、各得其所
最迫切的任务是提高质量。我们将修订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统筹各类人才培养。要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高校予以重视支持,鼓励支持各类高校各安其位、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办出水平、办出特色。要建立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在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同时,还要强化政府对高校的评估评价。要加强教学基本数据信息库建设,发布教育教学质量报告。把教学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
必须指出,创新人才培养并非一朝一夕,需要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财力、更多的精力深入研究、开展试点、扎实推进。着力构建高校与高校、高校与科研院所、高校与企业行业以及国内高校与国外高校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目前,有关部门、机构和高校已开展“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综合改革试点等工作。今年还要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开展创新人才培养综合试验。
七、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试点
今后要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试点,建立“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中小学教师职业准入和管理制度。要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师德考评和奖惩制度,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务聘任和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
要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免费师范生教育试点工作,缓解农村教师短缺问题。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建设高素质的高校教师队伍。深入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对全国1000多万中小学教师进行全员培训。
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要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去年,中央财政已安排专项资金5亿元开展中西部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试点。今后还要开展农村教师特殊岗位津贴改革试点。
今年还将出台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的实施方案。
八、把教育经费筹好管好用好
为实现4%的目标,国务院有关部委已密集出台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等7项政策措施。现在关键是各级政府要切实把这些政策落到实处。近年来,我国教育的社会投入绝对数不断增加,但占教育总投入的比重却有所下降,我们还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办学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的途径。
筹钱的同时还要把钱用好,要补短板,把财政投入和政策关注优先指向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的区域,要促公平,投向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领域,要提质量,在教学投入、人才培养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大投入。
我们还要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注重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如设立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建立预算管理机制;推行高校总会计师制度,促进财务管理专业化;成立国家教育经费监管中心,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严肃查处腐败行为。(袁贵仁教育部 部长)(来源:人民网)
王定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含义和作用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就是依法、科学、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缩小差别,使师资水平、硬件设施、教育质量、学校文化趋于公平合理,以便为广大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质量的教育。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坚强基石,是素质教育的有效路径,更是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国正处在国际化、信息化、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的形势之下,义务教育必须适应经济社会的新形势,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谋求面向未来新发展。从2008年以来,我们国家城乡义务教育已经全面实现了免费,实际上“有学上”的问题已经完全都解决了,但是就总体而言,我国的义务教育普及的基础还比较薄弱,有一部分学校还没有真正达标,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发展仍然不均衡,导致一些地方择校现象严重,学生课业负担偏重,因此,必须大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的教育。促进公平是教育工作的一项基本任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促进公平教育的基本体现,这项工作任务艰巨,时不我待,必须大力向前推进。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可喜成绩
为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让广大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公平良好的教育,根据《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一年来,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各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全国教育工作者不懈的努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已经迈出了一些新的步伐,出现了可喜的成绩,主要表现在这些方面:
一是建立了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协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机制。为了使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各司其职,尤其是调动地方政府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积极性,从今年3月份开始,我们已经与各个省份签订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除了有四个省区还没有进行“两基”国检,暂时没有签订备忘录,另外28个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与教育部签署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在备忘录上明确了各个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到某一个年度哪些县区应该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可以说描绘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二是各地加强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国家实施了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央财政2009年安排的资金是80亿元,全教会后,2010年安排的资金增至100亿元,2010年国家还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央投入年度资金83亿元,2011年将继续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农村薄弱学校配置图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体音美等器材,支持县镇学校扩容改造,集中力量解决县镇“大班额”等突出问题。
三是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主要是从标准化学校建设角度出发。另外还有很多资金,比如2010年中央财政进一步提高了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100元,东部地区生均经费小学生达到450元,初中650元,中西部地区达到生均小学400元,初中600元。对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补贴。
四是促进了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不断完善城乡教师的交流制度,城镇教师支教工作在全国继续由点到面普遍开展。宁波、福建省、天津市、辽宁省、河北省、江苏省、湖南省、陕西省、海南省、甘肃省、贵州省都建立了中小学校长、教师的交流制度,大连中小学义务教育教师交流制度更加完善,突出以人为本,工作开展平稳有序。
五是广泛宣传“身边的好学校”。教育部会同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部分省会城市教育行政部门一起宣传一些教育思想比较端正,但又不是传统的热点学校,对它进行宣传,使广大的家长能够认可它,愿意送孩子进入,淡化所谓的好学校、重点学校升学竞争,让家长觉得只要提供合适教育的学校就是好学校。
六是在减负方面继续做出努力。减负工作政府、学校、家长都要付出努力,这是《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单靠学校和教育部门一家是不够的,政府不能再给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下达升入名牌学校的升学率,学校要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以上这些措施是我们这一年来贯彻《教育规划纲要》,促进均衡发展的一些主要措施,成效还是比较明显的。
我们要通过加强教育的督导评估,督促各地完成备忘录上各项承诺,在省域内尽早促进各个县区都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按照它承诺的时间表、路线图来开展工作。对于做得好的地方,教育部要给予表扬、展示和物质上的奖励;对于做得不好的地方进行通报批评。(王定华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来源:教育部网站)

撰写教育督导报告怎么写 撰写教育叙事高中历史 撰写教育孩子的故事 撰写教育案例对老师的作用 撰写教育论文的意义 撰写教育研究报告的基本要求 撰写教育文献拼音怎么读 撰写教育案例的原则

本文来源:http://www.chuban323.com/lishi/13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