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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如何解决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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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八项规定”的严格执行、作风问题的深入持续整治,使腐败现象和“四风”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权力被逐步关进了“制度笼子”。在从严管理领导干部的新常态下,少部分领导干部产生了一些错误认识,比如:“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遇到重大、疑难或棘手事件,回避逃脱”、“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等,这些认识的存在,导致少数干部在其位不谋其事、在岗不在状态、为官不为、尸位素餐。为此,如何解决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题,已成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结合当前存在的少数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现象,经过调研思考,总结出几点粗浅认识,以期对问题的解决能有一点助推作用。 一、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现象的具体表现 “为官不为”是指公职人员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不及时履行自身的岗位职责,自己份内该办的事不是马上办、立即办,而是拖着办,能应付一天算一天。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一)唯利是图,没有好处“不办事”。这种干部存在利益至上的唯利心态,贪利贪势,眼光狭隘,把个人利益看得过重,随时想搞权力寻租,许多事情为与不为、办与不办全看是否有利可图。履行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以有无利益为衡量标准,看利益行事,有好处则办、无好处则不办。对待可办可不办的工作,没有人打招呼坚决不办、甚至缓办,领导看不到的坚决拖着办、简单办甚至不办,凭个人意愿设置办事障碍,把与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变成“油水关系”。 (二)拖拉懒惰,拖沓应付“不做事”。份内该做事的不做,该办的事不办,该及时办的事拖着办。这类干部对待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和任务,不是按单位要求部署办、马上办、及时办,而是拖着办,能拖则拖,能应付一天是一天,直至把工作拖到无人问津、石沉大海。有时在领导的再三催促和群众的多次反映下,才心不干情不愿地给予办理。 (三)敷衍塞责,世故圆滑“绕开事”。把问题推出去,把成绩揽回来是这类干部的办事原则。对待一些棘手或者可能产生矛盾的工作,推诿扯皮,想尽办法不办事、少办事。遇到棘手的事绕道走、绕开走,想尽办法推出去。这种人奉行的原则是“多栽花、少栽刺”,得罪人的事坚决不干,讨人嫌的话坚决不说,以不出事的逻辑为办事原则,世故圆滑成家常便饭。 (四)墨守成规,宁可不做事,但不能“做错事”。这种人的做事原则就是“老和尚撞钟,按部就班”。这类干部能力强、有想法,但考虑的问题、顾虑的因素过多,于是便抱着“宁可不做事,但不能做错事”的心态去工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起来墨守成规、按部就班、畏手畏脚。 二、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题的原因分析 产生为官不为问题的原因有很多,分析起来还是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密切相关,本质上还是作风问题。 (一)从思想认识上分析,还是价值观上的问题。为官不为,归根结底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了问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加强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弱化,对个人的荣辱得失看得重,对集体的兴衰成败看得淡,对“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认识不深刻、不到位,更没有把他很好的落实到各自的工作中。 (二)从自身责任意识上分析,还是责任担当上有问题。一些干部觉得要求严了、束缚多了,感叹工作越来越不好干、官越来越不好当,产生了明哲保身的错误思想,想当老好人、太平官,不敢动真碰硬,遇到矛盾就绕,遇到问题就躲,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工作上只求过得去、浅议如何在巡察工作中发现问题 浅议如何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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