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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期间划龙舟活动安全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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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良种场、镇直各单位: 为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构建和谐平安xx,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端午节期间划龙舟活动是群众民俗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各村要坚持“尊重民俗,控制数量,正确引导,有效管理”的原则,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处理好安全管理与传承文化的关系,紧紧围绕“少划船,划安全船”的总体目标,做到“划船不出事,出事不划船”,“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确保端午节划龙舟活动安全、文明、规范、有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镇端午节期间划龙舟活动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xx 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督查全镇端午节期间划龙舟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由柴军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成立六个工作组。 1、现场xx处置组: xx 三、活动范围 (一)时间范围:端午节期间划龙舟活动时间为农历五月初一至初七,严禁在规定时间范围外进行划龙舟活动。 (二)水域范围:各村要结合xxxx年指定的水域和现实情况,坚持“划船不出事”的原则,认真审核各龙舟活动水域范围,避免矛盾冲突,确保端午节划龙舟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严禁在规定水域范围外进行划龙舟活动。 各村要认真填写《xx县龙舟登记及责任落实一览表》(见附表x),按填表说明要求逐项填写,确保填写质量。表格要求4月xx日上报党政办公室,以备镇党委、政府宏观调控。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教育宣传 广泛宣传xx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端午节期间划龙舟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深入开展以安全、有序、文明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以明令禁止的事项作为宣传的主要内容,增强龙舟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节俭意识及自觉接受监督管理意识,引导群众正确对待划龙舟活动,大力倡导移风易俗、破除迷信、树立文明新风。 (二)加强安全检查 各村要及时掌握划龙舟活动动态,加强预防预控,切实提高各类事故苗头和不安全因素的掌控和处置能力。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对照“船只必检、资格必审、隐患必改”的要求,组织力量开展全面安全隐患检查,每次龙舟下水前村组干部必须填写龙舟下水安全情况检验单(见附表二)。特别加强龙舟主要活动水域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水上水下障碍物,要及时采取整改、加固、清除或标识等方式,予以妥善处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规范活动行为 积极引导端午节期间划龙舟活动文明有序开展,教育群众自觉遵守端午节期间划龙舟活动规则,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龙舟下水必须同时具备以下x个条件: ⒈龙舟下水的日期、水域、下水点必须报镇政府确认同意,并上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备案; ⒉龙舟必须在规定的日期、规定的水域内活动; ⒊龙舟旗子必须按全县统一规定的红底、黄边、白字制作,大小规格为90cm×110cm; ⒋上龙舟人员必须统一穿着救生衣; ⒌每只龙舟必须落实负责人,镇、村、组三级层层签订责任书; ⒍舵手、鼓手、锣手“三手”必须参加法制及安全教育培训,签订责任状; ⒎龙舟必须安全适航,村组干部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 严禁在划龙舟活动中有以下x种行为: ⒈严禁以划龙舟为借口攀华宗、拉帮结派、大摆宴席、寻衅滋事,搞封建迷信或无故挑起宗族宗派矛盾; ⒉严禁以划龙舟活动名义敲诈勒索、强行摊派、变相敛财和非法集资,特别是以划龙舟为借口向单位(企业)要赞助; ⒊严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党员干部捐款资助与划龙舟活动相关的行为; ⒋严禁未成年人、年老体弱、不熟悉水性、饮酒过量及不宜剧烈活动的人员上龙舟; ⒌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凶器、石灰包、鱼叉、烟花爆竹等与划龙舟活动无关物品上龙舟; ⒍严禁龙舟随意穿插、掉头,船速过快,无序划行,故意撞船,超越重点水域设置的临时警戒线; ⒎严禁以划龙舟活动为名进行其他非法活动。 (四)强化信息管理 为畅通端午节期间划龙舟活动信息,实行端午节期间划龙舟活动“日报告制度”,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在划龙舟活动期间,干部原则上不得外出,双休日不得放假,并指定专人负责。从6月8月开始至6月xx日划龙舟活动结束,每日下午3:30前,各村要将当日情况汇报报党政办公室(电话:xxxxxxx),如发生特殊情况的,镇、村主要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处置,同时上报挂点乡(镇)县级领导。 (五)依法严厉打击 为确保端午节期间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让群众过上一个文明、祥和、愉快的端午节,对一些无故滋事者,公安机关将从重从快打击。 ⒈在民间划龙舟活动中,遇到有可能导致重大安全隐患时,镇政府可依法责令其停止活动,不听劝阻者,将依法严厉打击。 ⒉对在规定划龙舟的时间和水域以外,擅自进行划龙舟活动的,镇、村应及时劝阻纠正,不听劝阻的,由公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视情予以处罚。 ⒊龙舟负责人(包括出资打龙舟人员)、舵手、鼓手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造成治安事件或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⒋对违反“七个必须”和“七个严禁”规定,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视情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⒌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聚众滋事、煽动闹事的人员,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⒍对违反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⒎对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五、工作责任 1、组长负责全体干部的调遣工作,副组长负责具体安全稳控、突发应急等各项工作。 2、现场xx组需做好端午节期间划龙舟活动的各项稳控工作,每天下午15:30向镇党政办公室上报划龙舟的计划及具体情况;划龙舟的当天需对龙舟进行动向跟踪,确保划龙舟活动安全、文明、有序进行。 3、突发应急组在端午节期间(农历五月初一至农历五月十三期间)需全天候待命,无故不得关机,保持信息畅通;每逢有龙舟下水,需在现场做好围观群众的安全疏导工作;其余时间需在镇派出所集中待命,如有突发情况需随时出发,不得缺席。 4、医疗救护组在端午节期间需全天候待命,无故不得关机,保持信息畅通,随时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5、后勤保障组负责各组的后勤服务工作,并做好交通、联络等保障服务。 6、镇、村干部要严格按照要求与每条下水龙舟跟班作业。上船的村干部要做到“三同”即:与龙舟同下水、同划船、同上岸。 7、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大安全稳定事件,将对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16年5月8日端午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 端午节期间做好安全工作 端午节期间甘肃高速 端午节期间安全的报道 端午节期间安全检查 端午节期间危险品车 端午节期间工作情况 端午节期间反四风问题规定 端午节期间安全的通知龙舟活动一般安全措施 龙舟训练安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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