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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环保局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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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及省、市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罗源湾生态港口工业城市的总体目标,不断完善环保责任机制,加强环保监督管理。全县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各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现将我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 领导高度重视,推动环保工作顺利进展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县委吴聪先书记在今年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充分肯定了环保工作,提出环保工作是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之一。2008年要认真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新引进项目的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措施;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引导企业大力推广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节水、节材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强石材污染整治,抓好一重山造

林绿化、青山挂白整治和生态公益林保护工作。县政府何代钦县长多次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环保工作,亲自参加全县环保大会暨环保目标责任书签订仪式,作了主题讲话,部署了下半年环保工作,并与各乡镇签订了乡镇长环保目标责任书,与重点工业企业负责人签订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县政府制定了《罗源县石材业污染治理、整合提升实施方案》,提出了多项整治措施。县人大、县政协十分重视支持环保工作,新年伊始,县人大肖国绪主任就带领有关人员到环保局调研环保工作,“6·5”世界环境日期间,亲自组织召开环保世纪行动员部署会议,总结2007年我县环保世纪行工作,明确2008年环保世纪行工作重点。省、市环保局也对我县环保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年初以来,省、市局领导先后多次来罗调研、检查、指导环保工作。上级领导和部门的重视、支持,有力地推动了我县环保工作的顺利进展。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我局根据省、市有关环保工作的要求及县委、县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部署,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形成上下努力、齐抓共管的局面,树立了环保队伍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形象。

  二、 进一步解放思想,促进环保工作更上一层楼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解放思想讨论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局在全局范围内展开学习、讨论。利用党员活动日、周一例会,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党的十七大和省、市解放思想的精神及县委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议的要求,从思想上、作风上、工作上、制度上、方式方法上的问题找差距,大家针对如何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工作、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制定了整改措施。半年来,通过开展解放思想讨论活动,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服务意识,真正做到把思想统一到干事创业上,凝聚到抓整治、抓发展、抓落实上来。1、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服务意识。积极协助企业解决环保审批验收,特别是省、市审批的项目,积极主动做好服务,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具体负责,促进项目尽快得到审批。2、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把审批由原来的20多项缩减至4项。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由原来的60个工作日缩短至8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时限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时限从规定的60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排污许可证审批由原来的20天缩短为7天。3、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环境监管。凡是重点项目都要确定一名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实行责任追究。扩建环境监控指挥中心,增加监控点位,加密对企业的检查次数,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4、严格责任考核,完成监督机制。建立了考核、审议监督、反馈、评议机制,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意见箱、开设热线电话、举行新闻通报会等广泛征求社会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环保工作更上一层楼。

  三、 坚持强势执法,强化石材业污染整治

  2008年,我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新一轮石材业污染综合整治,作为县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年初,县政府制定了《罗源县石材业污染治理、整合提升实施方案》,提出多项整治措施。我局抓住机遇,严格按照《方案》整治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实施,严格把关。一是开展石材污染现状调查摸底工作,分清各类企业的数量和分布状况,重点解决石材业石渣占道,粉尘污染等突出问题,清理整顿一批规模小、技术含量低,污染严重及公路沿线占道作业的石材企业,逐步解决“尘乱飞、水乱排、渣乱倒”问题,抓好矿山治理整合及植被恢复,严格控制矿山开采总量,改善生态环境。通过摸底调查,我局编制了《2008年石材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各片组在8月前完成石材厂区雨水沟及雨水沉淀池建设,10月底完成各厂家“两池”周边防排围墙建设,年底完成117家石材厂搬迁与整改任务,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通过深入整治现场,检查指导和动员宣传,全县石材企业积极行动,按整改批次有序投入整治。洪洋乡石材厂实行全面整合提升,做到工厂上规模,产品上档次,厂房标准化,污水零排放为目标,乡党委书记在环保整治大会上宣传半年全乡消灭油毛毡和竹架厂房,全面推行标准化厂房,同时征地40亩,建设中心石泥堆放场,将全乡石泥、下角料实行统一清理,统一运输,统一堆放,改变过去乱堆放、滴、洒、漏的现象。目前全县已完成88家企业的路面硬化,整治整合“两池”设施100多个。二是加大执法力度,遏制石材污染,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制度,实行以片为主对石材业污染治理,配合有关乡镇齐抓共管,明确环保责任,摸清分管区域内企业排污状况,进行规范管理,同时还制定石材厂、矿山规范化建设标准,分发《给石材企业一封信》500多份。对检查中发现的厂容厂貌破旧,雨污未分流,“两池一场”不规范,未砌筑围墙堤坝,石渣、废石乱堆放,存在隐患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厂家责令整改,发现违法排污行为及时制止和查处。西兰乡把石材业环保整治作为加强乡环保工作重中之重来抓,落实定点倾倒堆放措施,严格督促企业的石渣、废石料等必须堆放到石渣堆放场和指定的废石料堆放场地;管好3种人员,即打毛条石人员、运板底人员和运渣人员。严厉禁止随意在厂外、路边打毛条石,必须在指定地点作业。运废石料车和运渣车如有发现掉落废石料和渗漏石渣的,责令其清理;结合道路清障工作,以环保办为主,包村干部、村主干配合对县道沿线的石材厂乱堆放现象进行了整治,对出现乱堆放以及乱停放的发出《整改通知书》;加强执法检查,以环保办为主,加强石材企业管理力度,将环保管理与行政执法工作相结合,严厉打击个别石材企业偷排放行为,杜绝偷排放现象产生。白塔乡加强清渣队伍的管理。加大力度对白塔104国道段石材下角料堆放的整治,加强对清运的石渣车辆乱倾倒,滴、洒、漏的监管,赤岭口—上楼104国道段每天配备有清扫工人。上半年全县共出动巡查人员1000多人次,责令整改190多家,查处污染违法案件56起,处罚没款32.6万元。三是加强对矿山企业和石渣堆场的整改。对发生偷、漏、排石渣、废水的石材厂和清渣队,一律予以取缔。目前,已完成矿山废水治理37个,完成石渣堆放场垦复和挡坝加固15处。四是开展起步溪、洪洋溪及中房溪整治,起步溪已完成潮格、九龙坂段驳岸整治480米,洪洋溪完成官村、皇万段清理河道,已清淤12公里,清除淤泥1万方。中房镇完成河洋段河道至岭兜段进行清淤疏浚、驳岸加固,成效明显。五是组织有关单位人员对白塔、西兰乡2007年17家新建石材加工企业竣工环保配套建设进行现场验收,对10家未完善设施部分的厂家进行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予以关闭停产,对7家存在较大环保设施问题的企业,不能通过验收,予以封厂整改,整改后再验收。上半年,石材加工企业的厂家厂容厂貌有了根本性的改观,环保设施得到规范化建设,南溪、起步溪水质持续好转,溪下溪、应德溪水质也有明显改善,偷排放现象已明显减少,水体浊度已从原来的400降到现在的100以内。

  四、 继续“二水源”整治,巩固水环境保护成果

  根据省、市政府关于2007年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意见和县政府制定的《敖江流域(罗源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的要求,1、实行领导挂点联系,派出专人驻乡指导,对污染现象及时纠正处理。2、严格控制工业项目,坚决禁止污染项目上马。对飞竹镇的溪下7家石材厂24台机台进行拆迁,确保兰水溪水质不受污染。3、建立每周一报制度,坚持每周对敖江流域罗源段水质进行监测,严加监管,及时、准确向市局报送整治动态。4、把敖江流域一重山纳入禁采区管理,对新建矿点一律不予审批。5、加强对畜禽养殖的监管,巩固去年整治成果,不定期对东园亭、歧峰村畜禽养殖区进行巡查,针对飞地的养殖户督促其拆迁。同时,在溪前等12个村推行畜禽养殖无害化生态治理,以解决畜禽养殖对敖江流域水质的污染。6、加强对垃圾焚烧场监管。在沿溪建三个垃圾收集点,及时清运垃圾。霍口污水处理站已于5月21日开始施工,目前工程进展顺利,计划在年底前竣工并投入运行。上半年,敖江流域(罗源段)水质稳定并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

  五、 落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污染减排

  一是充实完善全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协调、监督,推进减排工作。采取针对性措施,落实减排单位和项目,做到目标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确保减排指标完成。二是分解落实责任。5月下旬前完成辖区内的总量分解,把总量削减责任分解落实到企业,明确削减项目。三是建立健全管用的减排监督体系。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及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加强对亿鑫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脱硫和县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的督查,亿鑫钢铁有限公司已于4月28日与浙江天蓝脱硫除尘有限公司正式签订合同,5月22日双方对设计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修改、现已动工筹建。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完成可容纳城区全部污水5362米的新增管网及一座污水提升泵站的基本建设,完成在线进水流量计、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及中控室、实验室等基本工作室建设,目前已开始调试,细菌培养等工作。四是建立减排工作进展调度机制。定期召开减排情况分析会,通报进展情况,研究推进措施。五是严格排污许可监督管理。规范、完善排污许可证、排污申报登记等措施,及时掌握企业排污情况。六是继续做好医疗废物、废水和烟控区工作管理。污控科多次配合监测站、自保科、监理所等部门对城关所有的医疗单位进行全面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为巩固市环保模范城市成果,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的顺利,根据2008年烟尘控制区工作要求,对烟尘区内所有企业进行了加强管理,对不达标的企业进行整改治理,经过治理,目前烟尘区内所有企业全部达标。上半年共完成3家企业临时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同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落实完成年度污染源监测任务,制定了《关于2008年污染源年度监测的通知》,把污染源监测作为一项常规性、长期性的工作,及时掌握主要工业污染源排放状况,加强污染源控制管理。全县22家污染源企业已有近半数企业能够完成污染源监测工作。

  六、 严把普查质量,污普工作成效斐然

  根据国家、省、市的部署及污染源普查方案的要求,县政府成立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罗源县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落实了预算经费,制订方案,精心准备,成立了普查办公室,配备了电脑4台,打印机1台,专车1部,制定规章制度10项,并张贴上墙。广泛宣传,全面动员,促进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印发了900多份《致污染源普查对象的一封公开信》,并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连续滚动播放普查宣传标语,张贴环保宣传画69张,形成了“人人关心普查工作,人人支持普查工作”的良好局面。严格认真地选聘了8名指导员,42名普查员,招收7名环保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为普查员,并全部参加培训,持证上岗,为全面开展污普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结合工商、统计等部门提供的资料,对全县产业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清查和二次补查。在清查中,我们克服地域面积大、覆盖面广的困难,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以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抓好入户调查,集中力量,突破难点,分片负责的工作机制,以充分调动普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质量按时完成入户调查任务,并采取多种形式,依法履行程序,充分发挥环境监察、监测人员的职能,对每个调查项目及每个指标和代码进行详细审查,保证填写内容有根有据,无逻辑性和技术性差错,对有问题的普查表提出审核意见,返回填报单位进行核实,并进行审核把关后逐一签章,在录入阶段采取二审制,即一人录入一人核对审核,出现问题及时更正,确保录入质量。积极配合好海洋与渔业局及农业局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并主动协调好农业、水产等部门开展普查工作,确保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扎实推进顺利完成。在普查办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及各有关单位的积极配合下,我县污染源普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全县仅环保部门入户调查800家,录入800家,其中重点工业源452户,一般工业源182户,生活源164户,集中式污染源2户,并对所有普查表以及相关的佐证材料进行建档,为迎接国家环保部对污染源普查抽检工作做好充分准备。我县污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省、市环保局普查办多次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并对我县开展污普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七、 深化城区整治,努力构建和谐环境

    城区环境整治主要是开展对城区噪声和饮食业油烟污染的管理,做到日常管理与定期监督性监测相结合,及时查处噪声油烟扰民投诉案件。一是积极开展城区油烟、噪声污染整治,对城区餐饮业、娱乐歌厅严格实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所有酒楼、餐饮店自觉安装了排油烟净化装置,“海上酒楼”安装了污水收集除油系统,歌厅按时限经营,自觉安装消声装置,减少噪声扰民。二是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管。张贴分发《通告》90多份,实行噪声严管,对违反规定的单位、个人依法从重处罚。三是加强危险固废安全监督,强化对医疗废物转移处置跟踪,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转移程序,对县乡医疗固废全部委托省废管理中心集中处置。同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医疗废物存放室不够密封,医疗废物和医疗垃圾未按规定存放,废物包装分类标志不明显等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四是加强对城区烟尘区内企业管理,对不达标的企业进行整改治理,经过治理烟尘区内所有企业基本达标。上半年,全县受理投诉总数65件,办理县人大、政协提案6件,处理办结件数71件,办结率100%,受理并按时办结福州市便民呼叫中心12345网站投诉件26件,查处4起违法案件,累计罚款25000元。

  八、 注重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监测水平

    根据省、市监测站的工作要求,结合本站常规性监测任务,制定了《罗源县环境监测站2008年度工作计划》,加大环境监测能力投入,完善实验室监测功能,进一步提高监测水平。一是开展重点污染源及环保设施验收监测。对亿鑫钢铁、罗源县雄丰造纸有限公司、福州宏伟化纤有限公司进行了2次污染源监督监测,完成兴银冷冻厂、增光胶合板厂、源鑫水泥有限公司等20家县重点污染源的上半年污染源监测。受理恒久汽车有限公司、三金本底监测、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多家企业的委托监测,收取监测费7万元,超额完成局下达的年度收费进度。积极配合污普办做好污染源普查监测,半年来共对洗车业、建筑业、造纸厂等多个行业进行采样监测。出具有效监测数据100余个,为全国污染源普查排污核算提供了有力依据。二是按要求完成各项环境监测任务。上半年,分别对南门溪烟厂桥、五里桥、起步溪起步桥、霍口溪霍口中学、溪下溪和梧桐溪梧桐桥8个监测断面进行地表水常规监测3次(其中霍口溪按市站要求共监测6次),八井水厂水源地水质监测6次,罗源湾海面F13点位海水监测1次,大气环境监测72次,共提供500多个有效数据。针对我县石材行业状况,对县域内相关的12条河流每月进行3次(上中下旬)浊度监测。县城空气质量优于一级标准;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八井水库饮用水源水质保持良好,水质达标率为100%,主要河流霍口溪、南溪、起步溪的水质良好,水域功能达标率100%,近海域水质较去年有所改善,达标率为100%。敖江溪流断面水质达到地面水功能区划标准。对我县环境质量情况,从今年3月起,每月在县电视台公示一次全县环境质量情况,收到明显的效果。

  九、 强化服务意识,促进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坚持“规划先行,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加强监督”的指导思想,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的困难,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法检查,努力控制新污染源,促进了全县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1.完善办事大厅功能,新增设了环保行政许可示范样本申报台,以方便前来办事的企业和群众明确办事程序,了解工作规程。增设监测许可证窗口,所办事项统一受理,统一安排,统一发证。2.建立政务公开制度,把环评审批及验收结果及时在县政府政务公开栏、局对外政务公开栏和网络上公布,接受全社会监督,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增加审批透明度。3.建立首问责任制、一次性书面告知制和两单制;编制环保便民手册,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事指南,明确办事程序;编制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公示表、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公示表、编制行政许可范文,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4.建立了集体审批制,对重污染项目和敏感项目实行集体研究,避免决策失误,增加项目审批的准确性。5.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局重新调整“三同时”验收小组成员,对环保“三同时”验收进行严格把关。6.在建设项目审批上竭尽全力做好服务。在审批权限内,除了认真履行审批时限,不断简化程序外,能快则快,重大事项,特事特办,受到企业好评。上半年,共审批项目37个,报告书项目1个,报告表的项目27个,填报登记表的项目9个,环评执行率100%。在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检查工作中,验收项目5个,编制验收登记卡5个。

  十、 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1、 饮用水源安全保护进一步规范。开展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基础调查,禁止新扩改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取缔排污口和可能影响水源的污染源,加密饮用水源环境质量监测频次。上半年,已完成八井水厂饮用水基础调查,水质达标率100%,飞竹风山寺水库和仙坑水库计划在8月前完成水源保护区设置规范标志牌。主要饮用水源—八井水厂水质保持优良,水质达标率为100%。

     2、 环境监控能力不断加强。环境监控中心的建设,是我县环境监管能力延伸的需求。目前配置有环境污染举报、视频会议和环境应急指挥装置系统,一期安装6台监控装置,对雄丰纸业、亿鑫钢铁、罗源湾码头、八井水厂、西兰工业园区和起步溪流域断面进行全天候监控,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控和执法能力,完善监控监测中心建设。上半年,已着手在先期完成的6个点位视频监控装置的基础上增设26个点位,继续加大对石材加工区、污水处理厂、重点流域及重要区域的布点设控,加大在线投入。计划整个工程将在年底前完成,逐步实现污染源数字化管理,提高我县环境保护监管水平。

     3、 征收排污费叠创新局。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按照《条例》规定的征收范围、权限、时限和程序征收排污费。认真执行排污费征收公告制度,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对辖区历年欠缴排污费企业进行催收补缴。截止6月30日止,入库征收排污费216.4万元,与去年同比增8.74%。开创了连续五年半年度递增的局面。上半年,共申报排污企业4家,核发排污许可证4家,查处污染违法案件56起,处罚没款32.6万元。

  十一、 加强环保宣教,提高全民创绿意识

    认真贯彻落实市环保宣教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宣教工作积极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发挥宣与教作用,进一步提高全民环境意识,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开展。在今年“6·5”第37个世界环境日期间,隆重开展了纪念活动。县政府组织召开了由环委会成员单位领导、乡镇长和企业代表共100多人参加的座谈会,安排部署环保工作,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在县城主要路口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6·5”环境日县环保局与中国电信罗源分公司在凤蝶广场联合举办的“绿色奥运与环境友好型”图展和“倡导绿化,关爱生命”知识宣传活动,共出动环保工作人员和环保自愿者60多人次上街宣传,发放传单1000多份,宣传品500多份。县人大对环保工作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2008年环保世纪行动员部署会议。会上总结了2007年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年下半年环保世纪行工作,有力地促进我县环保宣教工作。同时结合“中国环境报”记者对我县近年来环保工作进行了大篇幅宣传报道,“走进崛起的罗源湾”、“打造海西生态港口工业城”、“站在新起步、飞向新高度”等文刊登在“中国环境报”上,极大地促进了我县环保和宣教工作开展。上半年,编辑《罗源环保》21期,在有关报刊、信息、动态刊物刊登7篇(条)。进社区、学校环保宣讲活动7次,复评、指导绿色,巩固创建工作4批次,罗一中省级绿色学校经省绿色学校评估组复评获得好评。

  十二、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树立环保队伍新形象

  认真传达贯彻省、市环保局召开的环保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纪检监察专项会议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以开拓创新理念,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我县环保工作。从思想上、行动上筑起防腐长城。局制发了《罗源县环保局2008年党风廉政与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使廉政建设警钟长鸣,促进“思想、组织、业务、制度、作风”五大建设。同时,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条规,守纪律、树形象”主题廉政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党支部开展了“三个一”活动,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确定结对帮扶方案,党员科级干部每人结一个穷亲、2个党员结一家对子,并定期组织党员下乡专题调研,为挂点村结对户送去扶持补助金和慰问金,深受当地群众好评。在向四川汶川地震灾区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中,全体党员和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号召,按照自愿原则踊跃捐款,局主要领导和党支部委员率先垂范,带头行动,以普通党员身份交纳了“特殊党费”,19位党员共交纳了“特殊党费”5800元,局干部职工27人共捐款7120元,工会职工捐款390元。6月份,在县委召开的纪念建党87周年“两优一先”表彰会议上,我局党支部荣获“罗源县2006—2008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在继续做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及机关效能工作方面,制发了《罗源县环保局2008年纠正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意见》,充实了领导小组,上半年召开座谈会2次,征求意见2次,发放监督卡300多份,征求意见表150多份,受理投诉件65件,办结件数65件,受理12369热线投诉68件。健全监督台、胸卡、去向牌和桌牌,规范了行风评议、廉政建设及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制度,做到环保执法让群众放心,环保服务让群众信赖,环保形象让群众满意。在今年3月份县政风行风评议检查中,得到县评议小组的好评和表扬。同时还开展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活动,要求全体干部和职工要以创建一流队伍和文明单位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重点,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做到内增素质,外树形象,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使争创文明单位工作不断得到提高。

  上半年,我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省、市环保局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尚有差距,我们决心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加倍努力,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奋力拼搏,再接再励,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省、市环保局具体指导下,扎实做好各项环保工作,努力推进生态文明,为罗源湾生态港口工业城市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局环保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中心,紧紧围绕十七大提出的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海峡西岸建设目标,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新起点,明确新站位,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以县长环保目标责任制为抓手,促进环境质量根本好转

  落实县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1)环境空气质量按功能区标准要求稳定达标,县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一级空气质量标准以上;(2)地面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划标准稳定达标,主要河流霍口溪、南溪、起步溪的水质良好,水域功能达标率达到100%;(3)主要饮用水源八井水厂,水质达标率达到100%;(4)跨县流域水质按地表水要求达标,防止发生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5)继续开展“家园清洁行动”和生态示范镇建设,创建绿色学校社区活动;(6)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到年底,在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重点乡镇和县城的环境质量主指标优于标准,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近岸海域水质按功能区划达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新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得到明显改善。

    二、以深化石材业污染整治、敖江流域水源保护和污染减排为重点,减少环境污染

  1、扎实开展石材业污染整治。严格按照省、市、县政府对石材业整治工作的要求,深化对石材厂的监管力度,扎实推进污染整治。按照厂房整改、车间密闭、“两池”规范建设、厂区地面硬化、粉尘不外飘环保规范化建设标准,进一步解决石材业污染热点难点问题,使溪河水质得到持续改善,石材加工企业清洁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各片组在8月前完成石材厂区雨水沟及雨水沉淀池建设,10月底完成各厂家“两池”周边防排围墙建设,年底前全面完成飞竹溪下村、白塔百丈村、凤山管柄村等禁止生产加工区内石材加工企业的搬迁。对位于学校附近100米范围内的石材加工企业在年底之前完成搬迁;对位于集中居住区50米范围内石材加工企业加强环境监管,逐步实施搬迁,对新建的不得审批。同时继续开展白塔、西兰新建石材加工企业竣工环保配套建设验收。加大工业园区石材厂的综合整治。所有石材加工企业在2007年综合整治基础上,继续完成大切车间、磨光车间的封闭建设,防止粉尘外飘,确保达到环境卫生标准。

  2、加强敖江二水源保护。继续强化敖江流域(罗源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畜禽养殖整治,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加强霍口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强陆源污染整治,鼓励扶持发展生态农业,不断促进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3、加大污染减排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深入开展,严格按照《罗源县“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要求,扎实推进雄丰纸业、亿鑫钢铁两重点企业及全县排污企业的污染物减排,实现完成年度COD和SO2排放控制指标。

  三、做好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扩大监控监测中心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1、继续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建立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及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健全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通过普查工作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环境保护监管水平,努力确保年度普查任务的完成。

  2、完善监控监测中心建设。在先期完成的6个点位视频监控装置基础上,继续加大对石材加工区、污水处理厂、重点流域及重要区域的布点设控,加大在线监测的投入,逐步实现污染源数字化管理,提高环境保护监管水平。

  3、增强服务经济发展意识和党风廉政建设。一要继续解放思想,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协助完成各项规划环评审批工作,帮助企业完成环评审批,努力为企业排忧解难,促进我县重点项目尽快落地投产。二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机制,不断促进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在学习上,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以开拓创新的理念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环保工作。在业务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队伍形象,严格履行党中央提出的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要求,开创性地工作。在组织纪律上,不断增强党性意识,提高拒腐防腐能力,最大限度的防止不廉行为发生。

  当前,我们要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和省、市环保局的工作部署,落实科学发展观,胸怀全局,站在新起点、跨向新目标,为积极创建生态良好的罗源湾生态港口工业城市,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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