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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优秀的新时期党员标准和保持党的纯洁性课题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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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产党员是党的细胞,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是党的先进性的具体体现,新时期共产党员能否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切实保持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直接影响党的性质和党的活力。为此,市委作出部署,由市委组织部承担我市“新时期党员标准和作用问题”课题调研任务。根据市委的部署和要求,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配合,组成调研组。调研组一行5人,于4月12日—4月19日深入各县区、有关乡镇、企业,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发放调查问卷,查阅资料和实地考察等形式,与基层党务工作者、机关干部、国有企业领导、私营企业主、党校校长、学区支部书记、农村支部书记和离退休老干部座谈,广泛听取意见,共召开座谈会9场,发放调查问卷1000份,参加座谈和个别访谈的共121人。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员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
    我市共辖145个基层党委,2932个支部,党员95900人,占总人口的3.2%,其中35岁以下党员25066人,占党员总数的26.1%;高中文化以上党员44932人,占党员总数的46.85%;女党员13127人,占党员总数的13.69%;农村党员70288人,务农党员47219人,外出党员4394人,分别占党员总数的73.3%、49.2%、4.6%。
    主要做法和成效:
    1、抓发展,党员队伍不断壮大。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每年制定发展党员工作意见,积极慎重发展党员,认真开展三年发展党员检查、处理工作,促进了发展党员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五年来,发展党员中,3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女党员的比例分别比95年增加5.4个百分点、7.7个百分点、3.2个百分点。“九五”期间,共发展党员22769人,占党员总数的23.7%,是“八五”期间的1.96倍。
    2、抓教育,党员素质明显增强。在理论学习上,充分发挥基层党委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的主渠道和党校的主阵地作用,通过举办专题讲座、辅导报告、经验交流会、领导上党课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理论武装工作;在学历教育上,利用基层党校、农广校、农函大、村政干部管理班、扫盲班等培训;在开展党员“双学”的同时,把科技实用技术和现代市场经济知识注入党员培训的课程;同时,强化电化教育,开辟电视、广播专题等多媒体教育形式,并不断探索教与用的结合,先后推出“进百村、住千家、联万户、聚民心”等栽体,增进教育的效果。五年来,发展的党员中,初中文化以上占党员总数的83.4%,比95年增加20个百分点,全市参加各类培训教育的党员83070人。
    3、抓管理,确保党员队伍先进性。一是管理空间拓展。把流动党员管理列为工作重点,转发了省委组织部〈关于对流动党员管理的暂行规定〉,率先试用并推广了《流动党员活动证》管理制度,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大、中城市流动党员集中的地方成立党组织,强化对外出党员的管理; 二是实行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按照党章规定,提出和议定党员在一个时期内在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方面的具体目标,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评出合格党员和不合格党员。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清除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五年来,党员出党人数576人,比“八五”期间多196人。
    4、抓载体,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加明显。在农村中,广泛开展“学会做群众工作”、“带、创、联”、“进百村、住千家、联万户、聚民心”等活动;在机关中,开展“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大讨论活动,在企业中,开展“党员是一面旗帜”等活动,学校、社区等通过自己的主题实践活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五年来,涌现出一批先进模范人物,全市受省委、市委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共有590多人。还产生一批全国、省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全国、省市“三八”红旗手等,其中涵江区女党员姚丽青、林水英、自来水公司陈锦煌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二、党员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近五年来,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应当清醒地看到,党员队伍建设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是:
    1、在发展党员方面。一是党员总的数量还偏少。全市党员占总人口的比例只有3.2%,一直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全省3.9%),特别是农村党员和女党员占人口比例只有1.92%和0.43%,2000年我市发展女党员占全市发展党员总数的比例为26.5%,少于全省3.5个百分点,党的力量显得比较薄弱。二是党员结构不尽合理。在党员队伍中,年龄、文化结构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而且分布不合理,机关的多,企业的少,先进的地方多,落后的地方少。56岁以上的党员占27.9%,其中61岁以上占19.6%;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党员占53.1%,小学以下文化程度还占16.6%。三是发展党员“入口关”还有把不严的现象,没有很好地做到数量与质量的辩证统一。近五年,我市加快发展党员步伐,发展的数量是前五年的1.96倍,党员的数量增多了,但在质量上有下降的趋势。99年我市对96-98三年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不少问题。当时全市共整改对象3535名,占三年发展党员总数的22.8%,取消了违规发展的党员152名,查处有关责任人48名,责令61个基层党委作了书面检查。四是政策上制约了一批优秀的企业家不能进入党组织。如新兴社会群体的先进分子,其中包括私营企业主。究其原因,一是一些基层组织不重视发展党员工作,认为程序繁琐;二是我们党在制定吸收新兴社会群体中先进分子入党的政策上还没有大突破;三是一些基层组织片面追求发展数量,置党员标准于不顾,随意拉人入党;四是一些基层组织拿“党票”作交易,送人情,在干部提拔、青年参军、学生入学时搞突击发展,基层不惜伪造材料,搞假党员;五是一些农村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渗杂了严重的宗族观念、裙带观念和地域观念,拉自己的人入党,搞近亲繁殖。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这种现象在农村不少地方都存在,造成的影响十分恶劣。
    2、在党员教育方面。一是组织生活单一化。在开展“三会一课”中,许多党组织往往是念念报纸或结合当前工作议一些事。久而久之,党员都感到很厌烦。组织生活会也是一般性的形式要求,不能很好地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许多党员没有得到严格的党内生活的锤炼。二是教育模式的传统化。在党员教育上没有考虑不同党员的年龄、文化、职业的特点,搞杂呼隆、一锅煮。效果很一般。作为党员教育的主要阵地—基层党校,其教育的模式单一,除上大课进行灌输式教育外,没有其它的配套教育载体,教育效果难以体现。 三是党员教育低成本化。许多基层党组织因缺乏必要的经费,在电化教育和党校基地建设方面没有资金注入。整个党员教育工作还处于“低成本化”运行状态。四是党员教育导向片面化,削弱了党教工的实际效果。新闻媒体对腐败问题曝光的多,对党员的先进性宣传的少。正面的典型没有树起来,反面的事例人人皆知。这无疑是对现有的党教工作的一种挑战;五是教育体制松散化,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在党员教育方面,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各抓各的,没有形成捆绑的合力,造成教育与管理、监督相脱节,因而就很难实现教育上的整体效应。
    3、在党员管理方面。一是管理制度不健全。在流动党员管理上,虽然实施了《流动党员活动证》等管理办法,但基本上是流于形式。对“关、停、并、转、破”等企业下岗职工党员的管理也没有有效的办法,客观上有管理规定不健全的因素,但主观上也有松懈的心理因素,因而听之任之,放任自流。重在职、轻离职的思想导致了对离退党员和村级离任党员干部疏于管理,一部分党员因精神空虚而走向教堂、宫庙或伺堂中去。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兴行业的党员管理也没有规范的措施和办法,许多地方党组织感到鞭长莫及、爱莫能助。二是党员监督措施还不够到位。对党员的监督一般只停留在面上的警示上,对每个党员的实际表现、参与社会生活的情况却不甚了了。党员的行为大都靠自觉性来维持,而人的自觉性往往是最不可靠的,一旦受到利欲的引诱,很容易走上歧途。三是党员监督的社会体系还不完善,民主监督气氛不浓。许多人还存在不敢监督的问题。在问到“你了解掌握了党员违纪的线索时将如何处理”时,有55.3%的人表示“积极举报”;有13.8%的人表示“无论什么情况都不举报”;有11.5%的人表示“涉及到自己利益时才举报”;有12.1%的人表示“因怕打击报复不敢举报”;还有7.3%的人表示“当作不知道”。对现有党员监督机制的总体看法是:认为监督机制健全有效的仅占23%,认为比较有效的占29.3%,认为监督很一般或效果很差的多达37.4%。
    4、在党员“出口”方面。一是“好人主义”严重,批评与处置难以开展。有的怕丢选票,追求平和亲热的人际关系;有的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奉行中庸哲学,不敢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二是不合格党员的标准没有具体的规定,政策界限不清,方式方法单一。现有的规定比较原则抽象,执行中不易掌握,对不合格党员的认定和处置还没有明确的说法,不像《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那样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评议处置的方式方法单一,多年一贯制,流于形式,因而处置工作中存在“标准难界定,原则难掌握,优劣难区分”的问题。从这次调研和问卷调查中,基层普遍反映处置不合格党员一怕搞,二怕闹。即难处置,怕影响社会稳定。三是大环境不够有利,受市场经济价值取向的影响和社会不正之风干扰。有的单位处置一个不合格党员,上下左右说情,只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轻发落”。在一些党员和群众中,还不能正确看待不合格党员出党和党员自愿退党问题,宣传舆论也不够宽松。他们认为,入了党好象就成了“终身制”。91-95年出党人数380人,占发展党员总数的3%;96-2000年出党人数576人,占发展党员总数的2.5%,比前五年下降了0.5个百分点。据问卷抽样调查和座谈会反映,目前,我市不合格党员比例大约占党员总数的5 %,农村党组织中不合格党员的比例还要高一些。从这十年来我市出党人数来看,党员“出口”不畅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有些不合格党员仍然留在党内,这不仅影响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先进性,而且损害了党的形象。
    5、在党员的作用方面。党员的总体素质不高,许多党员既不能带头致富,更不能带领群众致富。许多党员对日新月异的经济和科技领域的变化不甚了解。也就是说对先进的生产力和文化的前进方向知之甚少,所以也就无法代表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应该说,现有大部分农村基层党员都普遍存在知识的更新问题;做群众工作的水平不高,基层群众普遍反映,现在上头是会灾,基层是会荒,农村中的群众大会现在很少见了。很多农村党员,甚至有的是党的领导干部都缺乏做群众工作的本领。政治思想工作的乏力使许多本来很好解决的事激化成党群之间的矛盾;党员的作用发挥不明显。调查中认为党员发挥作用好的,仅占22.6%,认为作用发挥比较好的占29.4%,有42%的人认为党员作用发挥一般或差,还有5.9%的人认为党员还不如一般群众。在座谈中,有的党员说:“农村党员中,基本没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张党票,就是用于投谁当支部书记。”有的党员说:“党员不党员,就差几毛钱(党费)”。党员作用弱化问题十分明显。
    三、措施与对策
    面对新世纪、新任务和新挑战,我们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党员队伍建设所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一)正确把握新时期党员标准,不断优化党员素质
    1、不断探索新时期党员标准。这是党的基层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首先必须明确的重大问题。在调查中有的同志提出,现行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格调太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党员只能提“初级标准”。这种看法是不对的。因为党员标准是由党的性质和历史使命决定的,而不是由社会发展阶段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没有变,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和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的最终目标没有变,党员的基本标准就不能变。还有的同志提出,现阶段可以用生产力标准代替党员标准,这种看法也是不对的。发展生产力是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党员理所当然地要积极带头发展经济,党员标准要充分体现发展生产力的内容和要求。但生产力标准和党员标准是两个不同范畴的概念,各有其特定的内涵。共产党员首先要具有高度的共产主义觉悟和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如果离开了这个原则,就背离了党员标准的基本要求,就丧失了作为一个党员的基本条件。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党的建设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对新时期党员标准提出了新课题。形势的要求和实践的不断丰富,客观上要求党的建设理论的必须不断创新和发展,党员标准的内容也应当不断充实和完善。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论述,是党的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新时期党员的基本条件和标准,也应当鲜明地体现“三个代表”的要求,我们可以把它表述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劳动者中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它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它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惜牺牲个人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永远是社会的先进分子。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2、坚持标准,把好“入口”关。对新时期党员标准的界定,既坚持了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的基本内涵,又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各级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应该牢牢坚持这个标准,决不能有任何动摇。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党的力量和作用,主要地不是取决于党员的数量,而是取决于党员的质量,取决于党员执行党的路线的坚定性和对共产主义事业的忠诚,取决于党员的综合素质。为了把好党员队伍的入口关,我们应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的机制。一是要严格把关制度。首先,要把好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关。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做好“推优”工作,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培养、推荐优秀女青年向党组织靠拢;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由党小组推荐,然后经党支部讨论决定,方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要紧密联系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实际,坚持经常性教育、培养,各级党校、机关党委要负起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任务。其次要把好考察关。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基层党委对基层党支部报送的发展对象进行深入细致的考察,方可发放《入党志愿书》,并要求支部指导申请人填好《入党志愿书》,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认真按照党员标准衡量其是否合格,若经集体讨论认为其条件已基本成熟,即可着手拟出支部大会决议草稿。党组织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工作要通过听取预备党员的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第三,要把好程序关和质量关。预备党员所属支部在党委研究审批前,应将审批对象的入党标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志愿书》和预审表呈报组织员室,组织员室要进行认真的预审,把好程序关和质量关;二是要建立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公示制度。公示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公示,应公示其五要素、简历情况及支委会确定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十天;第二阶段,要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应公示其的考察情况、培训情况、政审情况及计生综治部门意见,公示应在召开党员大会前十五天公布,时间应不少于十天;第三阶段,预备党员应公示党员大会通过情况、上级党委审批情况及预备其限,转正时应公示其预备期内的现实表现情况,公示时间应不少于十天。在公示期间,对群众举报或反映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有关问题,基层党组织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不具备入党或转正条件的,支委会(或党员大会)应及时研究,取消其相应资格。三是要建立发展党员工作失误追究制度。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党小组长、党支部组织委员、党支部书记、党委组织委员、县区委组织员要按照“谁考察,谁负责;谁预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制,履行职责。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问题和失误的,要严肃党纪,分清责任,层层追究,按情节轻重予以坚决处理。
    3、明确发展重点,改善党员队伍结构。要针对我市党员队伍的整体结构和党员分布状况不够合理的情况,今后发展党员工作应该突出两个重点:一是把发展党员的工作重点放在党的力量薄弱的地方。对那些后进村和贫困村,关键是要选好支部班子。对那些实践证明缺乏战斗力的班子,要给予坚决调整,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的,上级党委应选派优秀干部挂职领导。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落实领导责任,属地党委要具体抓,全面摸清情况,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要认真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要求职工人数在30人以上的企业每年要有3-5名入党积极分子,每年至少发展1名以上新党员。要优先发展女党员。要把发展的重点对象放在企业生产一线的女工、中层女管理干部、优秀女毕业生。二是把发展党员的对象继续放在35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的社会先进分子,其中包括经济能人和妇女。在农村,35岁以下的具有一定文化素质的人外出打工或经商的现象比较普遍,这客观上给发展党员工作造成了困难。这就要求农村党组织特别是村一级干部,要做许多艰苦细致的工作,要主动关心这些外出青年的家庭,关心他们政治上的进步,利用各种机会与他们保持联系和接触,加强对他们的引导和培养,让他们了解党的性质、纲领和党的基本知识,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自觉地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提高自己。只要他们自愿提出入党申请,符合党员标准,就应该坚决地把他们吸收到党内来。在农村,发展女党员工作也存在一些具体困难。各级党组织特别是村一级支部,要从党的事业大局出发,打破本位主义和传统旧观念的束缚,进一步解放思想,通过切合实际、生动活泼的引导和教育工作,不断开拓农村妇女和未婚女青年的视野,激发她们追求进步的政治热情,使发展女党员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同时,按照新时期党员标准,以“三个代表”的要求,在新兴群体中的先进分子中吸收入党,要尽快制定《莆田市发展党员工作五年规划》,争取到2005年全市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结构、女党员比例要有较大的突破,每年递增1-2个百分点,35岁以下、高中文化以上、女党员的比例有较大提高。在新发展的党员中,35岁以下的青年党员要占85%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占99%以上,生产一线的占70%以上,女党员占30%左右。要建立一支素质精良、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每年保持一支1.5万左右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其中35岁以下的占85%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的占80%以上,生产一线的占65%以上,妇女占30%左右。
    (二)大胆改革党员教育管理机制
    1、建立党的领导特别是党的“一把手”抓党教工作的机制。这是新形势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事实证明,哪个党组织的领导重视抓,哪个党组织的党教工作就做得好,那里的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更加明显。党的领导干部应站在时代的前列,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把党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做到家。各级党委必须把“一把手”抓党教的工作列入领导责任制考评的目标之一,把能否做好本单位、本辖区内的党教工作作为衡量一个领导是否具有坚定政治立场、能否驾驭全局重要标准。
    2、建立“以块为主”抓党教工作的机制。大到党委,小到党的小组,必须切实负起党教工作主抓责任,改变依靠上级抓、部门抓、条条抓的状况,并把能否抓好党教工作列入党建工作重要考评目标。
    3、建立党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级以上党委要以纪检部门、组织部、宣传部为主体成立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研究工作、定期召开党员教育经验交流会,提高对基层的指导力度,做到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三位一体,逐步实现教育管理系统化。
    4、建立党员作用的激励机制,对有特殊贡献的、作出突出成绩的党员要大胆奖励。既要以感情教人,事业育人,也要以一定的待遇激励人。
    5、建立党教工作投入机制。党员教育管理要有专项经费,并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不断改善教育条件,逐步实现党教工作现代化。
    (三)打破传统的党员教育模式
    1、在教育方针上实施必要的改革。积极探索从纯理想信念教育转化到理想信念教育与“人本教育”、“现代先进文化教育”相结合的路子。
    2、在教育方法上进行改革。对不同年龄、不同文化、不同行业的党员要进行分层次教育,克服教育的盲目性。
    3、在教育内容上进行改革。把最新的科技知识、市场经济知识注入到党教内容中去,根据不同地方、不同层次党员的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教育内容。
    4、在教育形式上进行改革。变静态教育为动态教育,变灌输式的教育为形象教育,变单一的理论教育为整体素质教育。同时,要加快电化教育和多媒体教育的发展步伐,给党员教育注入新鲜血液,提高教育的实际效果。要不断改进党内组织生活的质量,结合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努力恢复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使其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加强对新群体党员的管理力度
    1、加强对外出党员的管理。结合动态管理机制的推行,促进基层党委对外出党员管理平台必须前移,实现镇、村两级兼管,保证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2、加强对下岗职工党员的管理。坚持以块为主、部门配合的原则,认真制订对“关、停、并、转、破”企业下岗、失业职的党员的管理措施。要坚持分类指导、教育与引导并举,努力做到下岗不离党,失业不变色。
    3、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兴行业的党员管理工作,积极探索企业间党组织联建的路子。
    4、加强外来党员的管理力度。以健全和完善社区党组织建设为依托,充分发挥外来党员管理外来人口的作用。
    5、加强对离退休和离任村级党员干部的管理。要制订一个规范的制度,特别是离退休、离任村级党员干部如何在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余热作用的有关可操作性的办法。填补党员管理中存在的空白点。
    (五)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疏通“出口”关。 疏通党员队伍的“出口”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非常严肃的工作。我们要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基本工作方针,既要做到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严肃处置,又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不误伤同志。
    1、明确标准,正确判断不合格党员。制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判断不合格党员的标准,是疏通党员队伍“出口”的关键环节。在制定标准时,应注意把握三点:突出重点,标准的确定应紧扣“不合格党员”的内涵;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每一项条文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实际对“不合格党员”作出定性和定量的界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使衡量的标准贴近党员实际,更加合理。对不合格党员处置的程序要严格规范,避免冤假错案的产生。在处置不合格党员中,要坚持从教育入手,不搞不教而诛。严肃认真地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使少数不起党员作用的人出党,而且是要通过处置对广大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使大家自觉地做新时期合格的共产党员,在为实现党在现阶段共同任务的奋斗中,成为真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模范。对确属不合格党员,不能采取简单处置的办法,而是要耐心帮助和教育。经过教育,认真改正自己的毛病,有明显转变的,可以让他们留在党内,并帮助他们努力成为合格的党员;有所觉悟,表示出愿意改正决心的,可以给他们一个机会,限期让他们改正。对那些经教育后仍不改正错误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党内除名。不合格党员出党以后,党组织仍然要关心和团结他们,对他们进行跟踪教育和帮助,鼓励他们做一个好公民。
    2、严格掌握政策界限,搞好组织处理。要把腐败分子、违纪党员同不合格党员区别开来,对腐败分子要坚决清除出党,并绳之以法;对违纪党员要根据其所犯的错误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不合格党员要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劝退、党内除名或责令限期改正。要把因老弱病残而不能完全履行党员义务,同革命意志衰退、丧失共产主义信念、不起党员作用区别开来,建议可对老弱病残而不能完全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作为“名誉党员”进行单列管理,以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在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还要把由于党组织缺乏活力,放松对党员的管理,影响了党员发挥作用,同个人素质差不能发挥作用区别开来;把在某一阶段作用不明显同一贯消极落后区别开来;把态度好,积极改正错误,同坚持错误、屡教不改区别开来;把一般的迷信、赌博行为,同以搞迷信活动为职业、养成赌博恶习区别开来。
    3、完善机制,保证党员队伍“出口”畅通。一是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评议的内容要突出时代特点,着眼于解决本地区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评议方式方法上要有所创新,要把评议与年终工作总结、公务员届中考核、农村“带、创、联”紧密结合起来,杜绝“空评”;要提倡背靠背评议方式,减少感情干扰,提高评议的真实性;同时还要拓宽参加评议人员的范围,邀请同党员工作有直接联系的单位人员参评或征求其意见。二是建立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评议制度。要像召开民主生活会一样,基层党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上级党组织也要派人参加,加强领导,指导评议,掌握情况,保证评议质量。三是坚持检查督办制度。上级党组织应随时掌握基层党组织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专项指导、检查和督办。同时,要进一步严肃疏通党员队伍“出口”工作的纪律,基层党组织要按照要求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会,对评出的不合格党员必须拿出具体处理意见,如实上报上级党组织,对上级党组织作出的审批决定必须贯彻落实,对违反原则和规定,不上报不合格党员材料,不拿来具体处理意见,不落实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基层党组织要加大督办办度,限期落实,并对其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问题严重的,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其责任。
    (六)建立有效的载体,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要针对党员年龄、文化、技能等不同情况,分别对党员提出不同的目标要求,通过有针对性、实用性、可行性、有效性的载体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要继续把农村党员“带、创、联”活动作为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着重解决当前党员队伍思想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上半年,要对去年确定的65个试点村进行考评,总结经验,树立、推广一批典型,召开典型经验现场会,为在全市党支部活动中提供好做法、好经验。在企业中,开展“党员责任岗”活动,使每一个党员争当创企业效益的排头兵。在机关中,继续开展“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大讨论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在学校中,开展“提高素质,增强质量”活动,为造就一批高素质的人才作贡献。在社区中,开展“资源共享,社区共建,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活动;在妇女党员中开展“巾帼建功”、“双学双比”等活动,发挥社区党员和女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各行各业要通过各种主题的实践活动,抓好评先评优、选树典型,大张旗鼓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增强党员加强党性修养和实践党的宗旨的自觉性。我们要提倡党员从事的职业活动就是实践“三个代表”、体现党的先进性的具体表现和有效载体,通过党员的职业活动来整体地体现党在全社会的先锋模范作用和领导核心作用。 (七)实行科学管理,建立具有约束激励的党员管理制度。 目前,党员管理方面虽然进行一些有益的探索,但还没有形成一个科学的管理机制。必须引入现代管理经验,着力建立能使党的肌体进行正常新陈代谢,具有约束和激励功能,符合各类党员需要的党员管理机制。
    1、强化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根据本地或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指导全体党员科学地签订党员目标责任书,并把目标规定的定性、定量指标与目标责任人完成目标的实际效果联系起来,进行全面的分析、比较、鉴别和测评,做出客观的评价和结论。党员目标管理在运行和实施过程中,应注意抓好三个环节:一是记录。党支部、党小组、党员分别建立目标管理记录册,将完成目标的有关情况逐月分别记录,以图表形式向全体党员公布。二是讲评。一般每季度一次。通过讲评,调节、控制、修正目标管理的运行过程,及时发现和纠正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偏差。三是检查。可采取自查、互查、抽查及座谈会等形式定期检查执行目标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对目标管理的运行给予指导。
    2、积极探索实行党证制度。在这次调查中,基层很多干部都要求实行这项制度。实行党证制度,可以及时解决流动党员在外参加组织生活、接受当地党组织管理监督等有关问题;可以通过定期换发党证,以整风精神,进行集中的清理和整顿,解决民主评议党员中处置不合格党员难、“出口不畅”等问题,走一条不搞运动靠制度的党员管理路子。
    3、积极探索适应流动党员、下岗职工党员和老党员的分类管理办法。要严格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接转制度和完善“流动党员证”制度。必须进一步明确和强调:任何党员流动时都必须持证;任何组织不得借口不予发证和拒绝接收;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都有责任管理流动党员。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下岗职工党员随之增多,要配套建立下岗职工党员定期报告制度、专人联系制度、定期组织生活制度,使这些党员与党组织保持经常性联系。同时,要加强社区党建、社团党建工作,使党员走到哪里,都能得到党组织的管理。随着社会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党员数量呈递增趋势,这是党员管理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必须尽快制定适应老党员的管理办法。对老党员中的离退休党员、县以上领导干部党员、农民党员、职工党员,在参加活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发挥作用上要根据各自的特点,提出不同的要求,尤其是对年老体弱的多病的党员,给予更多的照顾,只让他们参加力所能及的活动。
    4、要建立激励机制。调查中,不少党员反映,过去的党员教育管理体制注重对党员的约束、规范,重视要求党员履行义务,轻视党员行使权利,忽视运用激励的办法。党员的权利得不到保障,觉得当党员没有光荣感,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员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除了要加强教育引导外,各级党组织还必须处理好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关系,关心困难党员的疾苦,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各级党组织评选出的优秀党员,除了政治荣誉外,还应当享受同级政府所表彰的劳模的同等权利和待遇。建议省组和中组部尽快就此类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5、扩大民主监督力度,强化党员纪律约束。调查中显示:在以往对党员的监督中,最有效的监督是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支持率为69.4%),其次是党内监督(支持率为32%),最后才是自我监督(支持率为8.7%)。所以,要不断扩大党员的监督层面,大力推进民主化监督进程。除了党内机密之外,有关党员的发展、提拔、使用等能够公开的要坚决大胆地公开。镇、村两级在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同时,可以开设党务公开专栏,以增进对党员监督的透明度。要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条例的宣传力度,以警示教育和推行“在重点工作岗位党员廉政跟踪警示”制度为载体。提高共产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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