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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2012年“3·15”宣传主题:“消费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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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28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召开第四届五次理事会暨2012年年主题发布会。会上公布了中消协2012年年主题:消费与安全。中国消费者协会会长王众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共同为2012年主题揭幕。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红灿阐释了“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含义,他表示,“消费与安全”有四方面含义:一是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促使其生产安全的产品,提供安全的服务,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损害;二是增强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保障环境安全,维护消费者的长远利益;三是要特别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采取措施,保障他们的安全权益;四是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使消费行为符合安全消费的要求,通过消费者的选择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益。

    ★消费警示★

    买车修车需提防消费陷阱

    随着私家车拥有量的迅速增长,有关汽车销售及售后维修的申诉举报不断增加。针对汽车消费中发现的问题,楚雄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1、在选购汽车过程中,一定要综合考虑汽车的安全性、经济性、舒适性及售后服务,选择一款性价比高的车型。一般讲,油耗低是由于先进技术的应用,如发动机的精心设计、较低的风阻系数和滑行阻力等。但油耗较低的背后,也可能是车身重量较轻和较小的发动机排量及储备功率、安全系数受到影响,提速能力较差。

    2、要注意了解销售商是否具有品牌汽车销售资格和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查看其是否具有相关车型的厂家销售授权,弄清楚其提供的车辆相关手续是否齐全。

    3、应认真签订购车合同,认真阅读合同内容,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对购买车型、相关配置、售后服务等内容要与经销商签订书面合同,以法律的形式进行确定。要保存好发票和说明书等相关材料,如果车辆出现问题,可以做到有据可循,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4、提车时应仔细查看车辆的外观、配件、机械部件、内饰装潢等是否与承诺相符,对车辆的重要部件的性能要进行检查,确保无问题后再签字接收。要保留好合格证、保修证、使用说明书等相关书面资料。消费者在购车后一旦出现质量问题,要以厂家的许诺为依据,积极与经销商交涉,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到当地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5、车辆如果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最好选择定点维修店进行维修、保养,避免出现责任推诿的状况;如果已过保修期,消费者在维修保养汽车时,要“货比三家”,选择合适的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后要让维修店开具详细的维修单据,标清维修日期,使用零件的型号、价格等信息,特别是对重要部件最好能现场监督维修工拆包、安装,在验车时仔细检查。

    商品维修时一定要索要维修记录

    近期,因商品维修时商家未作维修记录,当商品再次发生故障时却不能享受“三包”服务而引起的消费纠纷在楚雄市时有发生。国家有关商品“三包”规定为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而这种法律支持需要商品维修记录来证明,因此商品维修记录是消费者换货、退货的重要凭证。然而个别商家、企业为了逃避责任,常以各种借口拒绝提供或填写维修记录。同时,很多消费者对商品维修记录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一旦发生消费纠纷,维权十分困难。为此,楚雄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维修前,消费者享有对商品维修的知情权。商品进行维修前,消费者有权要求维修人员履行告知义务,明确商品故障的部位、原因及各种服务费用的价格等情况,然后决定是否维修。

    2、维修后,维修人员要详细填写商品维修记录。维修记录应包括维修前的故障情况、故障处理情况、维修后的质量状况三个方面,并详细记录送修时间、维修完成时间、维修部位、更换部件的名称型号、维修人员信息、维修费用清单等相关信息。即使产品过了“三包”期限也不能忽视维修记录,因为维修时更换的配件也享受“三包”规定。

    3、商品维修后,消费者应及时向维修人员索要商品维修凭证,或要求其在“三包”卡上记录清楚。若维修人员拒绝,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进行投诉。

    如何选购含食品添加剂食物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越来越多地注重饮食健康和消费安全,挑选食品时,消费者更注意食品是否含有防腐剂,是否使用色素等。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加工中起着重要作用,只要科学合理地使用,对人们的健康生活还是很益的。消费者既不可无视它,也不要敌视它。在此,楚雄市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含食品添加剂食物时,应当注意以下八点:

    一是要购买来路正的食品。注意了解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了解所选购的食品是否有相关质检报告等。要选购食用外观卫生、标签清晰、质量有保证、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不要选购、食用无生产厂家、无保质期、无生产批号的食品。

    二是要多了解食品添加剂相关知识。在选购食品时,认真查看食品标签配料表中相关添加剂名称,考虑是否可避免对身体造成损害。要充分利用食品添加剂,丰富自己的饮食。一些常用食品添加剂,如维生素类、阿斯巴甜、番茄红素等本身就是天然食物的组成成分,也是人体需要的营养成分。

    三是要树立和养成品牌意识。买知名企业生产的食品,知名食品生产企业会有严格的原料进货渠道、正规的制作工艺、严格的监控措施以及食品研究实验室等。

    四是要到大型商场、超市购买。大型商场、超市的信誉比较好、讲诚信,食品安全比较有保障,出现问题也能及时解决和处理。而地摊和流动商贩处的食品质量就难以保证。

    五是要查看食品外包装。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要购买过期的食品。

    六是注意质价相符。质量与价格虽非绝对成正比,但对超低价格的食品不要轻易购买。

    七是注意食物的颜色是否正常。对于颜色过于鲜艳、着色太浓,吃后气味刺鼻、嘴唇、手指染色的儿童食品,更要谨慎购买、停止食用,并向相关部门举报。

    八是注意不盲从夸张的广告宣传。多吃水果、蔬菜等天然食物,多从天然食物中汲取营养,保障人体均衡饮食。

    消费者投诉的七大误区

    误区一:所有消费都可投诉

    《消法》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因此,非此对象的消费投诉不属消费者协会的受理范围。

    误区二:所有购买商品都可投诉的两种情况下,购买的商品出现问题,投诉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一种是超过保修期的商品。一种是使用不当、人为造成的损坏。

    误区三:商品、服务有诈可“假一赔十”

    《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也就是说,假一赔一,而不是假一赔十。

    误区四:所有投诉都可得到精神赔偿

    《消法》等43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25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但如提出一些“过”的要求,消费者则应“三思”。

    误区五:凡与消费“有关”都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费者丢物通常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当然,如果消费者在超市将物品交由存包处保管,领取时发现物品丢失,消费者协会则可介入调解。

    误区六:所有投诉消费者协会都要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有9种情况投诉不予受理:1、经营者之间购销纠纷;2、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3、商品超过规定的保修期和保质期;4、商品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导致商品损坏或人为损坏的;6、被投诉方不明确的;7、争议双方曾经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8、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9、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误区七:商品的质量纠纷由消费者协会判定

    涉及到质量鉴定的纠纷,只能到相关检测部门做出鉴定后,消费者协会才可以此为依据,借助法律规定,帮助消费者讨回公道。

    ★消费指南★

    温馨提示:警惕预付费式消费陷阱

    近日,接到多起预付费消费类投诉。消费者在某美容美体店预存了1000多元,但在该美容美体店使用产品一个月后,感觉效果与宣传的效果不一致,遂要求退还卡上余额。无独有偶,消费者张某同样因为美容效果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要求预付费卡所在的美容店退还卡上900多元余额。

    可见,预付费式这种消费形式也逐渐火热起来。然而,因为预付式消费属于先付款、后消费,一旦商家经营行为不规范、售后服务不到位,因而引起的消费纠纷和投诉也日趋增多。预付费式的消费主要集中在美容美发、健身、餐饮等服务行业。

    预付费是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签订的一种服务合同,所缴资金是该消费项目的预付款,非定金。据《合同法》规定,预付款是在合同履行后才能支付,如果消费者没有消费,预付款余额仍属于消费者,商家无权扣留;若超过商家规定的有效期限,预付款仍有余额,但消费者不愿再消费,商家应扣除以前消费金额后,把余额退还消费者;消费者若想继续使用,商家应该继续提供产品或服务,但消费者不能享受办卡时商家承诺的种种优惠。因此商家在预付款式的消费合同中设置使用期限是格式条款,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应属无效。即使时间到期,也应作合同条款变更,不能停止履行义务。为此,楚雄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预付款式的消费中注意以下四个环节:

    一是事前详细了解经营者信息,规避消费风险。考察一下经营者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尽量选择规模比较大、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好、经营状态佳的企业,不能因商家优惠幅度较大而忽视了潜在的风险。

    二是理性消费,弄清自己是否真的长期需要此类服务,切莫贪图便宜过度购买。尽量不要办理服务年限较长的预付卡,以免商家关门停业,找不到被诉方,导致经济受损。

    三是保留证据。保留收据;保留缴纳预付款时商家宣传的文字广告;如果商家口头承诺的,请以书面形式记录保留,并要求对方加盖印章,以便作维权的直接证据。

    四是注意核对余额。对预付费金额大的,消费者每次消费完毕后让商家签字确认,核对余额,一旦发生商家违法行为,消费者可根据相关证据追索相应赔偿。

    慎选家政注意事项

    作为近年新兴的行业,家政服务行业的管理规范以及监督工作相对缺乏,各种家政公司也是鱼龙混杂,消费者经常是出现纠纷也只能是自认倒霉。为此,楚雄市消协特别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家政公司时注意几点:

    1、要先看家政服务公司是否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服务人员是否具备健康证、工作证等,尽量选择自己比较了解、信誉好、服务规范的家政公司。不要选择在小区贴广告或流动的“野家政”。

    2、要仔细阅读家政服务协议,看清条款,消费者如果对某些有争议的条款可与家政公司商议确定后再签字。要尽可能地将条款细化,如约定好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价格、项目以及在服务中出现侵害消费者财产、人身安全等行为,经营者应当承担的责任。明确违约责任,并索要发票、留存协议等有效凭证。消费者不要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私约”,避免出现问题后投诉无门。

    3、由于现在家政有许多时候是高空作业,并缺少相应的防护措施,所以在服务过程中常常会出现许多意料之外的危险,因而消费者在签协议时还要问清公司是否为其服务人员购买人身保险,以免出现纠纷不好解决,需消费者自己承担后果。

    4、不要不签协议就交定金、押金,不要选择预支服务项目。否则一旦家政公司倒闭或改头换面,消费者就不好维权。

    5、在接受家政服务时,家中一定要有人陪同,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6、发生家政服务纠纷要及时维权。一旦发生家政服务纠纷时,应首先与提供服务的家政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消协投诉或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诉;也可以经双方同意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旅游也需谨慎  出游牢记“四招”

    楚雄市消费者协会提示:旅游也需谨慎,出游牢记“四招”:

    一要牢记选团不能随意性。因线路、时间安排、食行标准不同,各旅行社的报价也会有所区别,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时,不要随意选择旅行社,要“货比三家”,既要看每个旅游社的资质证件、又要看旅行社的社会信誉度、还要看旅行社的服务质量,然后再做出选团决定。

    二要牢记签约不能含糊不清。消费者不能因为时间、路线等对旅行社的服务项目含糊不清,简单地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应对自己出游的线路、景点、时间安排、收费标准、中途餐饮标准、接送服务等日程介绍有详细的了解。在签约时,一定索要并保留好相关的日程介绍和交费发票,一旦发生纠纷时有据可依,及时维权。

    三要牢记承诺不能“口头”形式。如果与旅行社有服务项目以外的要求,在与旅行社协商好后,一定要以书面形式(如在服务单据上注明)约定,不能因有口头承诺就算了。有了书面约定,既是维权的证据,更是对经营者的约束。

    四要牢记“涉险”不能不防。有些旅游景点为了吸引游客游玩,设置一些惊险刺激的游玩娱乐项目,消费者应根据自身的身体状况、年龄等因素慎重选择,以防发生人身、财产损害。消费者如果确实想玩,就要增强保险意识,适当购买意外保险。在购买保险时要注意自己即将消费的游玩娱乐项目是否包含在所购买的人身意外险承保范围内。

    保健品不是药  购买时请谨慎

    一、保健品的内涵

    作为保健品,在其申请批文时明确规定为是“卫食健字”,以及有“保健食品”的字样,和药品是有明确区别的。按照国家规定,一种保健品不能申报两种以上的功能,且不能声称对任何疾病有治疗作用,其目的是防止某些产品“全面保健”或“包医百病”之类的误导和不实宣传。因此如果发现其保健品在宣传上号称专治各类疑难杂症的,肯定是存在夸大或虚假宣传的。

    二、保健品的定位

    保健品作为特殊类食品,所起的作用无非是起到强身健骨的功效,或配合药品针对某种病症起到辅助康复保健作用而已。如果说,某保健品在宣传上使人误解可以治疗某些疾病或保治百病,甚至可以替代药品,此类的保健品肯定是存在问题的,在此,消费者需要特别留心,千万不要让广告宣传给蒙骗。另外,某些保健品为了达到所谓的疗效,有可能会加入某些药品成分甚至是违禁药,因此从安全性角度来看,这些保健品是存在某些副作用的,有可能致人伤残或危害人身健康的,因此需要在医生或专业人士的指导下服用。

    三、保健品的现状

    目前,国内生产保健品的厂家有几千家之多,因为其存在很大的利润空间,因此这个比例还在不断增长之中。但这些厂家之中真正投资在上亿元的上规模的厂家只占到2%,更多的是投资在1000万甚至10万元以下的,占了超过全部厂家的50%,因此保健品行业陷入了研发低投入、广告高投入的怪圈,并且在广告宣传中,又较多地存在夸大宣传现象,惯于使用“概念炒作”。因此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时尽量选择牌子老、信誉高、口碑佳的品牌,以免引起花冤枉钱还得不到保健甚至引发不良的副作用。

    四、保健品的禁忌

    目前,保健品品牌繁多、鱼龙混杂,虽然保健品不是药品,但也不排除含有中西药成份。因此在购买和服用保健品时,首先需要进行医生咨询,其次,如果是配合药物治疗疾病,最好跟服用药品时间错开1—2个小时。服用保健品一旦出现不适症状,请立即停止服用并根据症状严重性及时到医院咨询、检查。

    验看美容院资质  

    近年来,隆鼻、做双眼皮和一些中医推拿、针灸、刮痧、拔罐等医疗项目倍受消费者青睐,许多美容院也纷纷推出了此类项目。然而,由于部分美容院不具备开展此类医疗美容服务的资质,缺乏有资质的专业医师,一些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威胁。近日,楚雄市消协就接到了多起相关投诉;

    为此,楚雄市消协向广大消费者发出警示,隆鼻、做双眼皮和中医推拿、针灸、刮痧、拔罐等属于医疗美容,不同于普通的生活美容,消费者在选择此类服务前,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看商家资质。根据卫生部颁布实施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和《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目录》的规定,隆鼻、做双眼皮和针灸、刮痧、拔罐、中医推拿、光疗等属于医疗美容。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卫生部门核准,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第二、要看技师资质。消费者在接受医疗美容服务时,其选择的美容师应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并办理执业注册手续的方可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服务。

    第三、务必理性消费。消费者在选择美容机构和美容项目时,务必充分了解美容机构的口碑和美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不要一味地听信美容师和广告中所渲染的结果,以免盲目美容。

    第四、签订美容协议。消费者在接受美容服务前,要签订美容协议,避免责任不清引起纠纷。

    第五、留存相关票据。消费者在接受美容服务时,应向美容机构索要发票等相关票据,以便出现消费纠纷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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