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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再婚夫妻的二胎政策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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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因此,生育再婚夫妻是可以生育二孩的,但是具体需要依据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条例。目前各省条例尚在修订中,下文华律小编根据修订时间顺序为大家罗列各省再婚生育政策标准。   上海修订时间:2016.2.23   第二十三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   (三)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除前款规定的条件外,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少数民族公民,迁入前取得原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再生育子女证明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广东,修订时间:2015.12.30   第十八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   (一)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   (二)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三)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的情形。   按照前款规定对再生育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夫妻一方为本省户籍,另一方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湖北修订时间:2016.1.13   第十四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禁止违法生育。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的两个子女中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婚前有两个子女或者婚前合法生育多个子女的。   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时,合法收养的子女不计入子女数。      天津修订时间:2016.1.14   第十五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胎:   (一)两个子女中有子女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只生育一个子女,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没有生育子女的。      浙江修订时间:2016.1.14   第十七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十八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   (一)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四)已合法生育的子女中,有经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或者确诊为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夫妻通过产前诊断和筛选可以再生育的;   (五)其他可以再生育的情形。   前款第五项具体情形,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   因子女死亡无子女或者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按照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自主安排生育。      安徽修订时间:2016.1.15   第十八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   (一)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依法各生育不超过两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的;   (三)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四)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符合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再生育:   (一)妊娠十四周以上,违反《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终止妊娠的;   (二)故意致婴儿死亡的;   (三)自报婴儿死亡但没有证据证明的。      广西修订时间:2016.1.15   第十三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禁止违法生育子女。 第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批准可以再生育一各地要根据什么情况合理确定和调整 各地公棚信鸽信息网 各地名小吃 各地大佬见到废物女婿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事关国家安危 各地要根据什么情况合理确定和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各地彩礼一览表2019 各地方的国防教育由什么来领导 各地小吃再婚夫妻生二胎新政策 再婚夫妻再生二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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