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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周洪宇:只有教师成教育公务员 待遇才能有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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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嘉宾:

  周洪宇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今年议案:

  关于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议

  关于实行国家教师统一考试的建议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各位网友来到搜狐教育的两会直播室,今天我们非常高兴请来的嘉宾是周洪宇周先生,他是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老师讨论教育的话题已经很久了,今天非常荣幸能够把您请到直播间,讨论一下教育公平等话题。

  我们主要讨论您关心和研究的比较多的两个方面,一个是关于您这一次开人大会的议案,是关于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议。还有一个是关于实行国家教师统一考试的建议。我们想先从国家公务员教育制度聊起,国家公务员制度和教育公务员制度有什么区别?

  周洪宇: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到搜狐来和大家进行交流。这一次在两会期间给全国人大提交了七个议案和建议。其中涉及教师的有四个。这是其中的两个,一个就是关于建立国家教育公务员制度,一个是关于实行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建议。什么是国家教育公务员呢?提出这个建议的背景是什么?主要是考虑到这么多年来,教师的性质不是很明确。因此,他的地位、他的权利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所以,有必要从根本上把教师的性质具体化。教师统一考试制度配合着国家教育公务员考试是密切相关的。当然,我提的另外两个,包括建议部署将师范制度推广到省属师范大学,以及修改师范法的制度,都是密切相关的。

  国家教育公务员和公务员制度是有密切联系的。但是又不完全等同于公务员,我们现在教师是比照公务员管理,比照,由于它的性质、定位不是很明确。因此,他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在具体落实的过程中,就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因为你毕竟不是公务员,你只是比照公务员,在落实教师工资待遇的方面,有一些地方由于种种原因,或者是以种种借口拖欠教师工资。这一次总理的报告里面,有专门一句话谈到这个问题,就是谈到教师的时候,要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教育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教师工资津补贴任务。公务员和国家教育公务员的联系就在于他们都是公务员,区别在于国家公务员是一般的公务员,而教育公务员是特殊公务员。这种制度在国外发达国家也不少见,比如说日本、法国,都是把教师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务员对待。日本有《国家公务员法》,还有《教育公务员特别法》,是立法来确定教师的性质,给他的待遇以充分的保障。

  回到开头讲,教师工资的现状促使我们不得不尽快地思考和解决这个问题。教师的工作本身也需要我们给他们以充分的保障。所以,这一次我在两会期间提出来要将教师,主要是中小学教师作为教育公务员。一般的公务员有一个行政升迁的职务,教师不是行政升迁。同时,教师还有很多特殊的福利和待遇。比如他每年寒暑假要带薪休假,这是教师的权利,教师还可以经常参加进修。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就要履行相应的义务。我们把教师作为国家公务员来对待。我建议要尽快的建立国家教育公务员制度。

  建立这个有什么好处呢?第一个就是刚才我说的,有利于保证教师工资待遇的落实。实行公务员制度以后,如果把教师作为教育公务员,中小学教师的待遇就能够以公务员的形式发放。不仅能够解决拖欠工资的现象,还可以保证法定的工资待遇不低于公务员,甚至高于公务员待遇的落实。第二个好处就是有利于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从而在全社会掀起一股尊师重教的风气。如果教师作为国家的公务员,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待遇就会有相应的提高,提高待遇以后,肯定会对愿意从事教育工作的人有很大的吸引力,他们肯定会愿意来从教,这样以来,我们多年来反复倡导的要使教师真正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使教育成为受人尊重的事业,这就成为了一个落脚点。

  如果把教师作为国家公务员对待,有利于从整体上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素质。如果教师的社会地位提高了,肯定报读师范院校的人就多了,相应的,师范院校选用的学生面就大了,他可以从中挑选素质比较高的生源,这样有助于建立一支德才兼备的教师队伍。

  第三点,如果真正的实行国家教育公务员制度,有利于地区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师资力量的合理配置,来真正的推进基础教育。如果是作为国家教育部门的教育公务员,我对你的要求非常明确,你应该实行定期的流动。你不能说我就是在这个学校里面待着,我你到别的地方去,这是在同一个区域里面定期流动。因为你流动的时候,你的工资是不变的,你到偏僻的地方去,还会有特殊的补贴。法国、日本都是这样做的。如果这样的话,择校的现象、教育不均衡的现象,就会大大的消除。这也是我们对形势的分析和判断。为什么择校?他实际上择的就是教师。如果实行国家教育公务员制度,确保教师的收入不受影响,对于教育的均衡化是很有帮助的。 教师实现教育公务员待遇 中央做的很好地方还差很多

  主持人:周老师给大家做了一个阐述,在您的议案本身里面也提到了,现在有几个详细的问题想向您请教一下。一个是中国的教师队伍是非常庞大的,还包括很多解决问题中的代课教师的问题。这么庞大的数量如果都加入到国家教育公务员制度的话,您的设想里面是不是要先设一些管理部门?

  周洪宇:这不需要设立特殊的管理部门,就是在现有的部门里面,比如说教育部和人事部,他原有的部门可以来做这些工作,就像我提到的实行国家统一教育考试制度,教育部本身有一个考试中心,还有师范司,这些部门都可以来做这个工作。可以由师范司来落实,其他的部门一起参与研究,至于怎么出题,怎么考,制订什么样的标准,是国家统一标准,分省考试,交给省里面哪个部门。

  主持人:但是国家公务员涉及人的管理,在目前来讲,教育部和人事部不能管,进入公务员的话,他们的补贴、津贴,这样涉及的面一下就广了,您觉得这两个部委继续作为这个的主管,能够得到足够的支持吗?比如说财政上的?

  周洪宇:如果说把教师作为国家教育公务员来做的话,首先要有一个相关的负责人,能够把涉及这个工作的相关部门,包括财政部,包括发改委,这都涉及教师的发展规划,教师的编制,包括教师的财政保障,把这些部门召集在一起进行研究,研究之后具体再明确哪些工作是该哪个部门来做,哪些工作该另外一个部门来做,大家研究好以后,分头进行。仅仅靠两个直接有关的部门还是不行。

  主持人:您是否考虑过大概在什么时候能够初步建立起来?

  周洪宇:我当然希望能够在本届政府任内,如果在本届政府任内能够建立国家教育公务员制度,能够实行教师国家统一资格考试,能够修改教师法,这样对于我们教师队伍素质的提升是有帮助的,而且这个工作不仅是重要的、必要的,而且还是紧迫的,同时,我认为,在推进的方面也是有可行性的。

  主持人:因为国家教育公务员核心想解决的问题还是想解决目前教师存在的待遇,这里面资金问题就成了核心的问题。根据这几年的统计,中央财政拨款,国际上比较通用的很多国家都达到的指标,我们一直还没有达到,您觉得这个问题会不会对咱们国家教育公务员制度产生一些影响?

  周洪宇:你刚才说的是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我们还没有达到国际水平。我们国家已经提出了这个问题,当时的计划是在20世纪末,2000年的时候解决。现在又过去了八年。我去年和前年的时候都到搜狐来,也谈到这个问题。我相信搜狐网上还有关于这个问题的很详细的记录。

  主持人:因为财政大盘子就是这么大,分给教师公务员的就会受到影响。

  周洪宇:财政有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05、06年教育经费的统计情况可以看出,在中央财政这一块做出非常大的贡献,地方财政这一块还没有达到。这里面就包括了教师的工资和津补贴没有按照规定来落实。我认为这有两条工作的途径:

  一条途径,把教师如果作为教育公务员,地方政府必须依法给予保障,这是作为一个制度。地方的财政如果是在县财政拿不出来,应该提升到省一级提供保障,省里面对教师的津补贴,除了一些中西部的财政比较困难的省份以外,经济发达地区,不存在任何问题。这里可以“采取分类承担、分步实施的办法”:怎么分类实施?把我们国家分成三类地区,一种是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一种是中部一般发达地区,一种是西部欠发达地区。根据这样一种分类,对于东部发达地区,由当地的政府财政出钱。对于中部和欠发达的西部,可以考虑地方承担一部分,中央承担一部分,特别是西部,承担的比例更大一些,比如说中部承担50%对50%。西部中央承担70%,地方承担30%。这样来保证教师的工资,这是一种分类承担。至于在分步实施上面,可以考虑先把教师的基本工资确保,然后再考虑哪些基本的津补贴,最后是教师的所有津补贴。这是一种途径。

  第二条途径,既然是教师公务员,就对教育的支出分类。比如说教师的基本工资中央承担,教师的津补贴由本省承担,你是国家教育公务员,教师的工资中央财政承担,津补贴这一块是省级政府承担。工资这个部分由中央和地方分担,津补贴由本县、市根据经济发达的情况来承担,同时,和当地的职工保持相对平衡的水准,或者说稍微高一点。这是如何分担。如果这样的话,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就像我在06、07年谈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4%。包括呼吁农村义务教育要免费。钱不是问题,关键还是认识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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